“回答我的問題。”
“是是是。”
“馮衛山跟你老公有哪些利益往來?”
“我老公在……呃!在……在江瀾投資項目,他幫我老公低價拿地……”
“他有沒有得好處?我要證據。”
“馮衛山老婆死後,我老公給他介……介紹了一個女明星……他跟那個女明星已經秘密登記結婚……”
“除了送女人以外,還有沒有送彆的東西?”
“有……有,我老公出資,幫……那個女明星,開了一家影視公司。”
“那個女明星叫什麼名字?”
“白……白雪……”
“漂不漂亮?”
“漂亮……呃!……”
“叫歐巴。”
“歐巴,我覺得你應該先放了我,自首的事以後再說。”
“這不可能。”
“你必須放了我。”
“為什麼?說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。”
“要想打贏我老公,你必須先抓了馮衛山。如果你放了我,我可以去幫你拿影視公司的賬本。那家影視公司,我也是股東之一。”
“這個理由不錯。”
“那你放不放我走?”
“不放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你把我當沒腦子的獵物,如果我放了你,那會顯得我很傻,其實我的智商一直在線。”
“現在趴著的人是我,又不是你,你已經是贏家。”
“還是不能放你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我若放你出去,到時你腳底抹油跑了怎麼辦?世界太大了,你若躲在國外吃香的喝辣的,我上哪去抓你。”
“歐巴,我沒有當逃犯的天賦,相信我。”
“給我一個相信你的理由。”
“你可以申請邊控,限製我出境。”
“還是不行。”
“怎麼就不行?”
“去年我們也對尹秋紅采取了邊控措施,但她還是能通過非法途徑出國,我不能低估你們的智商。”
“那你派人24小時跟著我。”
“還是不行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如果我派人24小時跟著你,便等於告訴全世界:你已經被捕,到時你什麼事也辦不成,馮衛山和鄒家的人都會防著你。”
“我可以跟外界解釋,那是我雇的私人保鏢。”
“這理由不錯。”
“成交?”
“成!交!”
說到最後兩個字時,林東凡的快樂也達到了巔峰,身子一軟,像攤爛泥一樣趴在孫芷青背上。
孫芷青也渾身癱軟,順勢趴倒在床上。
林東凡納悶地問:“早晚都得進去,你為什麼要爭取這短暫的自由?隻是為了幫我抓大老虎?我感覺你不像是那種大義無私的人。”
“我要先跟鄒飛雲離婚,拿到屬於我自己的財產。”孫芷青拱了拱屁股,緊緊地偎縮在林東凡的懷裡:“抱我。”
林東凡順手摟著她,輕嗅她的發香:“能分多少錢?”
“不知道,應該有幾百億吧。”孫芷青一臉憧憬之色:“假如我有孩子,到時我一定捐錢做慈善,給孩子積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