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夜,昏黃的燈光照亮老樓中的每一個房間。
其中一個房間內,傳來叮鈴哐啷的大動靜。
“啪——”
“不會說話就不要說話,這件事本來隻有我們小區周圍的居民知道,結果你一個大喇叭,現在傳到我們單位去了。”
“你知道同事們今天看我的眼神是怎樣的嗎?”
在當今時代,流量為王。
這種極具話題度的新聞,被傳到網絡上後快速流傳。
加之附近居民紛紛現身說法,他們一家人算是臭名遠揚了。
薑雁荷被打了一巴掌,委屈的直落淚,“他們這是冤枉我們,我隻是想跟他們解釋清楚,這些日子裡,我們遭受的冷眼還不夠多嗎?”
“我們什麼時候賣過花槐,分明是她自己不知道從哪裡找來個男人,跟他跑了。”
薑雁荷還不知道這件事情的重點在哪裡。
花英韶頭疼的又給她一巴掌,打的她耳膜嗡嗡作響。
“他們也是猜測而已,沒有真憑實據,我們不理會,這件事就會被他們逐漸淡忘掉。”
“你的一番話,反倒給他們增加了猜測的準確性。”
“那個男人上我們的家門,僅憑一人之力帶走花槐,你覺得合理嗎?”
“我們當家長的,是擺設嗎?”
“小孩子不懂事,你也不懂事嗎!”
“也不攔著,擺明了告訴人家,我們重男輕女,有沒有花槐都無所謂。”
“我知道你更喜歡花遠,可在外人麵前,你好歹裝裝樣子啊!”
什麼叫她更喜歡花遠啊,難道他自己不也是這樣的嗎?
出了事情以後,錯的全是她,他沒有一點錯。
幽怨的目光傳遞到花英韶身上,他身上的戾氣暴漲。
他是這個家的主人,不允許有任何忤逆他的存在。
他的妻子應該是溫順的、聽話的,不該露出這種神情。
房間中再度傳出摔打的聲音,肉體碰撞的聲音,求饒的聲音。
還有,男孩的哭聲。
亂糟糟的一團。
血、烏青、腫脹,充斥著花遠的視覺感官。
原來彆人不聽自己的話,還可以這樣對待彆人。
次日,一條無人會經過的死胡同中。
這裡,是平常小區內孩童們玩樂的淨土。
很安靜,不會有大人前來打擾。
此時此刻,他們正在玩跳格子的遊戲。
歡樂的氛圍在花遠來臨後,完全冷凝下來。
為首一個孩童比花遠高半個頭,他走上前來推了花遠一把,“喂,都跟你說了,我們不會跟你玩,趕緊走開!”
花遠抬頭,直勾勾盯著麵對他站立的孩童,“你們必須跟我玩。”
大家仿佛聽到了什麼笑話一般,哈哈大笑。
“憑什麼?彆搞笑了,你……”
劇痛之下,後麵的所有話語被他吞進肚子裡。
一塊板磚拍在他的腦門上,鮮血簌簌流淌而下。
用手去捂,根本捂不住!
鮮血像擰開了水龍頭裡的水,傾瀉在他臉上、脖子上,繼而滴到上衣領。
其餘小夥伴哪裡見過這種場麵,被嚇的瞪大眼睛,雙腿止不住顫抖。
不知誰開口,說了句,“殺、殺人了——”
“嗚嗚嗚,媽媽,我要回家!”
花遠站位最接近胡同口,沒有敢繞過他回家。
聽聞場麵哭鬨聲,花遠皺眉,“彆叫,吵死了。”
這句話很管用,沒人敢惹他不開心,生怕自己會成為下一個腦袋開瓢的人。
他們聽花遠的話,花遠沒有再動手,在胡同內玩了好幾個小時,在太陽即將落山前跑出胡同。
在回家的路上,花遠撞到一名婦人,對方認出他,嫌惡的退開半步,卻沒有察覺到他身上的零星血跡。
小孩子貪玩,不小心磕碰到是常有的事,她沒有心情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