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出興致,就在大街廣場支個小攤兒賣唱。
也不靠這個糊口,全都是因為愛好,圖的就是一樂嗬!
而且這一路走,一路唱,統算下來,都沒掙夠二百塊。
主要現在出門的人,帶零錢的不多。
這走走停停,她出門跑路的時間雖然不短,但前幾天也才剛溜達進豫省。
走過兩個中原城市,突然想起,去年在酒吧裡一起喝酒,來帝都參加大星子婚禮的那個大學同學就在隔壁省,好像也離得不是太遠了。
一個人的旅行到底寂寞了些,便想著去哪裡都是去,就轉道江省,來彭市見一見故人。
樂瑤沒有方聞的聯係方式,跟宋晨星要號碼時,還特彆囑咐保密,想弄個驚喜!
不過方聞既不驚,也不喜,看著瑤姐醉醺醺的模樣,覺得這娘們兒是真能喝!
四個人三瓶酒,他沒咋整,陳悅主打一個勸,石濤懟了半瓶多,而樂瑤自己快乾了一瓶。
桌上剩下的一瓶,看這貨的情況,應該還能灌的下!
“我爸媽跟你一樣,也是說走就走!瑤姐,你跑了這麼多地方,見識了那麼多人,瞧了各種景色,一定有很多靈感,創作出不少音樂作品吧!”
方聞聞言,咧嘴一笑,什麼狗屁說走就走的旅行,這廝是被小鮮肉纏的沒法,無奈跑路。
沈明,方大仙那天晚上在酒吧喝酒見過一麵,長的還不錯。
一棵小嫩草,樂瑤為什麼就不想吃一口,嘗嘗鮮!
“嗐!我哪裡是說走就走,還不是沈明那個神經病,怎麼攆也攆不走,怎麼說也說不通,跟個狗皮膏藥一樣,天天陰魂不散!”
樂瑤借著酒勁,也不管生人熟人,罵罵咧咧的說起心中煩惱。
從如何認識沈明說起,喋喋不休,講了一大通。
她當初把小夥子召進酒吧當駐唱,作為老板稍微關心一下員工,誰知卻捅上馬蜂窩。
沈明跟吃了迷魂藥一樣,瘋狂的追求起起來。
兩人相差了十四歲,年齡在樂瑤眼中倒也沒什麼,但就是對小夥子沒感覺。
最後實在沒辦法,就把人給辭退了。
不過辭退也沒有用。
沈明一有時間就去酒吧癡纏,在店門口擺花,抱著吉他沒皮沒臉示愛。
送飯、寫歌、還他媽放過煙花,被請進過局子!
但越是如此,樂瑤越是無感,甚至厭惡。
可是話說了幾百遍,就是說不通。
一個鐵石心腸,一個心如鐵石。
所以樂大老板選擇避其鋒芒,躲了起來。
誰知沒多久,她竟在小區門口碰到沈明。
一問之下,才知道這個神經病竟然課也不上,在酒吧門口蹲了十幾天。
自己有一次趁著白天去辦事,便一路尾隨,尋到了住處。
樂瑤自從這件事之後,把沈明定性成神經病,惹不起,隻能躲得遠遠的。
把酒吧交代給廖濤,收拾行李,帶上心愛的破吉他,離開帝都,一路南下,做起音樂旅行家。
方聞聽完事情始末,也覺得沈明這貨有點神經!
石濤和陳悅自然也是如此想法。
這種人往好聽了說,叫一根筋。
往不好聽了說,就是偏執狂。
遇上了,可得躲遠點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