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上,她又想起了李大軍的話。
這次深入高山草原,她隻帶著彈弓,還是有些魯莽了,辛虧沒遇到彆的猛獸。
“要是有槍就好了。”
陸芳芳琢磨著,自己有機會就申請一把。
當初肖愛國可是說過,團裡可以教她打槍。
不過剛開始,她也可以用彆的練一下槍法。
陸芳芳想到了李大軍說的氣槍,氣槍就是打鋼珠的槍,裡邊是壓縮氣體,威力可比彈弓強多了。
要是剛才她拿著氣槍,就不會被兔子啃到手了。
像土撥鼠和藏狐,隻要用氣槍打到它們的腦袋,也是一槍的事。
“下次去縣城,得去百貨商店裡看看。”
這個年代不禁槍,就更不用說氣槍了,百貨商店裡就有賣的。
陸芳芳一路想著,就回到了家屬院。
拿著的東西太多,一進院門口,她就將小花扔了下去。
“喵嗚~”
小花一落地,立馬跑到黃土堆上打起了滾,想蹭掉身上的綠草汁。
“噫。”
陸芳芳嫌棄得不行,看來不能讓這小家夥上炕了。
放下手裡的兔子、鼠兔,她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土,接著朝屋裡走去。
“吱嘎。”
一進屋,陸芳芳就看見莊母拿著牙刷、缸子,正在屋裡找著什麼。
見狀,她好奇地問道:“周同誌,您找什麼呢?”
莊母一頓,覺得這個稱呼,很是刺耳。
周同誌……
真是可笑!
“這裡的水龍頭在哪?我要接點水。”
“沒有,這兒不是京城,沒自來水。”
陸芳芳走到水缸前看了一眼,發現裡邊沒水了。
拎起一旁的鐵皮桶,她轉身就往外走。
“哎?你去哪?”
“挑水!”
莊母一怔,隨即拿著牙刷、缸子愣愣地坐了下去。
……
“周同誌,用吧。”
過了一會,陸芳芳挑著兩桶水回來了。
她倒進水盆裡一點,好好清洗了一下手上。
特彆是右手被兔子咬的傷口,她忍著疼,用肥皂水衝洗了一下。
旁邊,莊母在認真地刷著牙。
陸芳芳瞥了一眼,隨即便去做飯了。
兔子還得剝皮處理,很麻煩,她打算晚上吃,便淘洗了點大米,準備煮點白粥。
家裡多了一個人,還是對自己有著敵意的陌生人,她感覺很是不自在。
端著鋁鍋放到了煤球爐子上,她又看了一下小鵪鶉,接著就去了外邊。
院子裡,小花還在黃土堆裡蹭著。
陸芳芳瞥了它一眼,也懶得管了。
拔出腰間的匕首,她坐在小板凳上,處理起了鼠兔。
劃開鼠兔的皮,她拿著匕首,小心地割起了紅色的肉條。
現在小花吃飽了,這些鼠兔也不能浪費,她打算把這些肉條曬乾,到時候當小花的零嘴。
還有搪瓷盆裡的小魚,這些曬乾之後喂小花、小鵪鶉都成,能省下不少的糧食。
“吱嘎”
正當陸芳芳剖得過癮的時候,突然聽到了身後門響。
“陸同誌,我有件事,還得跟你……”
“嘔……”
莊母看著陸芳芳手裡的東西,當即捂住嘴,轉頭乾嘔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