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晨看著自己桌子上的紅燒魚:“感覺很好吃的樣子。”
剛準備嘗一嘗自己的手藝,手機卻是響了起來。
“叮咚。”
李晨拿起手機,看了一眼,是那個被黑中介坑的網友。
“你好,李律師,咱們這邊如果谘詢的話是怎麼收費的?”
李晨有些疑惑,自己都跟他說的這麼清楚了,為什麼還要谘詢?
回了個問號,繼續吃飯。
夾起一小塊魚肉放入口中。
“嗯~”
李晨聞言露出了享受的表情:“這還真比外賣好吃多了,最重要的是自己做吃的放心。”
“叮咚…”
看到消息,李晨忍不住皺起眉頭:“不是吧,報個警都不會的麼?”
想到這裡,李晨把手機放在桌子上按響語音。
“嘟~”
語音電話被接通。
“李律師,您好。”
李晨將筷子放下,與他對話:“你去武協報警,他們沒給你立案?”
“是啊,他們說這是勞動者糾紛,找工作當地的勞動者保護協會投訴就行。”
李晨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:“你是怎麼報的警?”
“就是按照您說的那樣,報警說我被騙了,然後他們看了我的聊天記錄,發現這是合同糾紛,因為金額太少不許立案。”
李晨聞言忍不住嘴角微抽。
這哥們太實在了吧?
你被坑了兩千多塊就說兩千多塊?
你這點錢都不夠立案標準,不多說一點他們又怎麼會替你跨地域辦案?
至於誇大虛實,這玩意真的重要麼?
當他們武協部門抵達辦案區,逮捕相關人員後進行審訊,被騙人員加上累計金額,就完全符合了詐騙案的性質,最不濟也是個非法集資。
到了那個時候,誰還會計較你是不是誇大其詞?
犯罪分子說他沒有騙你那麼多錢就沒有錢了?
當他被抓緊武協所的那一刻起,他的一切真話都成了狡辯。
即便是最後查到了你報假警誇大其詞又能怎麼樣?
這麼大的功勞往那裡一擺,誰他媽還會關心你是被騙了一千還是一萬?反正最後都是犯罪分子買單…
李晨無奈的搖了搖頭開口說道:“你就沒有說你的說你的合同與實際錢數不符合,這已經構成了詐騙罪的基本要素啊。”
“他的錢數不符合立案標準,怎麼立案?”
語音通話中出現了一位中年男人的聲音:
“而且人家都說了他的錢被扣掉了,這種情況隻能去勞動者保護協會進行投訴反映。”
“不是他說扣錢就扣錢的,得需要具體的明細。”
李晨以為是對方的家長,還是很耐心的進行解釋:“這筆錢是他的打工收入,電子廠發放給他中介是無權插手的,如果有具體的明細證明錢確實被場子給扣了,那也就算了,不然光靠嘴說是沒有用的。
而立案標準是三千塊,他的實際收入是按照一小時14乘以12再乘以60是一萬零八十,減去他再中介的支出還剩下八千塊,是完全符合立案標準的。
總不能是乾了兩個月活扣了一個月剩下的那個月再義務勞動吧?”
“根據相關規定,武協部門隻要有人報警就得出警,達到立案標準就必須得立案,那邊還沒查就說不是詐騙,他們是調查後的結論麼?
如果不是,那他們就違反了相關規定,可以向他的上級或者地檢署進行案件反饋,由他們進行監督立案,再不立案就提起行政訴訟好了。”
李晨說完忍不住皺起眉頭。
當地武協所你都不給立案,沒有理由啊…
真就一點關係都沒有麼?
另一邊。
李國富和李文航還有王淑琴三人目光一同望向張瑞安。
這玩意…
還能舉報武協的麼?
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