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什麼問題想要谘詢呢?”
“是這樣的…”
男網友開始講述了他的故事。
他的名字叫楊懷慶,還開口個網店,在網上賣東西,本來也沒什麼事,可就在前幾天,一個網友突然找到了他,說他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,讓他修改自己店鋪的名字和頭像,還要賠上一筆錢,不然就去起訴他。
“我現在整個人都是懵的,明明是我先注冊的賬號,怎麼還侵犯他的隱私權了。”
男網友言語之中充滿了困惑。
李晨聞言便開始為他解答道:“你說的這個問題,其實它就不是個問題也不用有太大的壓力。
如果這個事情真按照你說的那樣,是沒有任何問題的,畢竟你的名字是被咱們國家認可和承認的,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對吧,你總不能說因為他叫懷慶你就得改名吧。
當然了,你要是還擔心的話就找個律師來應對就行了。”
李晨總感覺這位網友沒有實話實說。
如果真按照他說的那樣,那他有必要把自己的名字去掉換成原始的樣子,還把頭像給去掉了?
你這不就是典型的作為心虛麼?
直直播間內的網友,也在圍繞這名網友的話進行討論:
“如果隻是重名的話應該不能構成侵犯名字權吧?”
“一般越有寓意的名字叫的越多,我上大學那會老師點名,叫一個名字六個答到的(大笑)”
“全國重名重姓的人多了去了,要真是名字能夠成侵犯隱私,誰先告誰?”
“你這個問題問的好,我個人的感覺是年齡大的告年齡小的,畢竟是他們先叫的(大笑)”
“真要是那樣的話,那起名字的家長可就犯難了,小孩叫啥好呢?”
解答完的李晨目光再次看向直播間,也是露出笑容來說:“起名字肯定不能構成侵犯名譽權的,舉個簡單的例子。
我經常拿張三來做案件的主人翁,說有這麼一天,一個中年男人就找到了我,說我侵犯了他的名譽權,要告我誹謗罪,還讓我賠禮道歉並改正,以後不能再用張三這個名字來當主角,如果要用,也必須要告知他,待他同意了,我呢在給他一筆名字使用費才能夠繼續使用,要麼呢就是直接掏出一百萬來把名字買斷,他改個名字,如果我不同意,他就起訴我。”
說到這裡,李晨麵帶笑容:“大家說張三能不能起訴我啊?”
看了一眼彈幕,李晨選擇直接解答,因為這幫網友聽到張三二字立刻來了精神:
“張三:誰要起訴我呢,讓我看看讓我看看!”
“張三:我被張三起訴了,反手把他送進去。”
“張三:就你小子也能叫張三?”
“肯定是不能構成侵犯名字權的。
首先,我說的張三,他就隻是一個抽象人物,和現實中呢也沒有任何的關聯,所以我個人認為是一定告不贏的。
因為名譽權一定是一個具體人所擁有的權利,而不是一個抽象人所擁有的權利。
而我案例中的張三他就一個抽象概念,就像白馬非馬一樣,張三非人也是一樣的。”
聽到他的言論,直播間再一次調侃了起來:
“張三:他不光誹謗我,他還罵我不是人!!”
“張三:他直接告訴我贏不了,還罵我不是人。”
“張三:你贏了,名字我不要了,看到視頻的張三連夜改名叫張小三(滑稽)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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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