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鴻強接過李晨的委托書,直接翻頁找到簽名的地方,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好了。”
簽完字的廖鴻強將委托書還給李晨,李晨接過委托書把他放進自己的公文包內。
夠爽快。
他就喜歡和這樣的人打交道…
“你的老婆張莉莉找到我,希望為你做無罪辯護,根據她描述的情況,無罪的可能還是很大的,不過具體還是要看你這邊的情況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廖鴻強聞言抬起頭來與李晨對視:“這一點你放心,我絕對會實話實說。”
對於律師,他是絕對信任的…
“那就好。”
李晨聞言沒有過多的廢話,開始直入主題:“第一個問題,在這起案件當中,你們有沒有和對方打起來?”
“沒有。”
廖鴻強聞言後開口回答:“這事我就得很清楚,當時我和他們那邊打完電話後氣不過,便是拿著東西過去了。
而我的朋友擔心我一時衝動,便跟著我一塊過去了。
到了那邊之後,他們也是想動手,要不是我同學阻攔真就打起來了。”
“你說的這些情況,有證據麼?”
聽完他的解釋,李晨開口詢問:“當時在案發現場的具體情況,你的同學是沒有給你作證麼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
廖鴻強聞言搖了搖頭:“我把當時的情況和審我的人說了,具體什麼情況我不知道。”
那就是沒有管這個問題…
聽完他的解釋,李晨開始詢問第二個問題:“你當時有沒有拿武器?”
“拿了。”
廖鴻強開口解釋:“在沒去醫院之前,我就拿了一個凳子腿,本來就是做了最壞的打算,就是和這幫蠻橫的人打一架。
到了那以後,他們沒讓我拿東西,而是講道理。
當時他們的態度非常蠻橫,還想打我,我見他們要動手害怕自己吃虧,便跑到後備箱去拿了木棍,他們一見我拿了東西就嚇跑了。”
李晨拿出自己的筆記本開始記錄。
未曾發生過得鬥毆,當事人持武器屬於自保。
兩人又聊了一些有關於案件的問題,李晨也是拋出了最後一個問題。
那就是在詢問過程中,執法單位是否存在違規審訊的情況。
廖鴻強聞言則是搖了搖頭表示沒有。
將主要問題記錄完畢,臨行前李晨又和對方確認了一遍事情的真實性。
隻有當事人實話實說,他才能更好的去為他進行辯護。
畢竟自己隻是律師,是為他說話的人,沒有必要和自己說謊。
而廖鴻強聞言也是保證自己說的全是實話,絕對沒有任何的隱瞞…
從懺悔所離開,李晨打車找了家酒店作為落腳點。
晚上,李晨坐在房間沒開始編寫自己的上訴事由,由於不了解卷宗,好多地方都是用問號代替。
第二天,李晨又去了一趟一審的審判院申請閱卷,查看雙方的口供和證據,發現情況就是當事人那樣。
證據的來源,就是口供。
而口供之中,雙方都是互相推卸責任,頗有一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架勢。
從審判院返回酒店,李晨繼續寫自己的上訴狀,花費了幾個小時才徹底搞定。
第三天早上,李晨帶著自己的上訴狀來到一審審判院進行提交。
而原審的法官看到李晨的上訴狀的內容,整個人都懵住了。
內容不多,也就三問…
不…
每一條疑問所涉及的內容都十分的炸裂…
是我寫崩了還是在養書啊,訂閱連五百都沒有……
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