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晨看著王友亮繼續說道:“我和你兒子去了趟他們的村委會,從他們村的村書記口中也是知道了他們對於修路的決心。
如果他們想修,你們是肯定攔不住的。”
真把對方惹急了,跑到鎮政府拿個修路的批文也就搞定了。
到時候再去鬨,那就不好說了…
對方既然能拿政府當幌子,這就表明他是可以做到的…
“如果當時他們要是不罵我們,客客氣氣的和我們說話,我們也不可能要把件事給鬨下去。
畢竟我爸還要在這邊住,我們也不想讓他和周圍人鬨得太僵。”
“嗯。”
李晨聽到他這麼說便繼續開口說道:“既然這樣的話,那就通過打官司的方法來解決這次矛盾吧。
不過還有一種解決方案,就是向土地管理部門反映,讓他們出麵來解決你們之間的矛盾。”
這件事,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先去和有關部門反映,也讓他們知道有這樣的事。
打官司,往往是解決矛盾的最後一種方案。
如果說有關部門不予理睬,才能去研究通過打官司的手段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,由當事人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的,由人民政府處理。
單位之間的爭議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。
個人之間、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,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。
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,向審判院院起訴。
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。
這就像走程序一樣,最後一道程序才是到審判院起訴。
像他們這樣的情況,可以先到鄉鎮裡去反映,如果不管再去政府部門反映。
“他們會搭理我們麼?”
聽到李晨的說詞,王友亮也是將自己擔心的點給說了出來:“如果他們不管,或者長時間拖著我們的話,我們又該怎麼辦?
現在這條路馬上就要修了,總不能說讓我們一直等下去吧?”
得…
又把話題給繞回來了。
李晨聞言有些無奈,他特彆想問一下對方。
乾嘛這麼不相信政府呢?
“那就起訴吧。”
關於這問題,李晨不敢正麵回答他。
這個世界,結合網上媒體報道的一些荒唐事,讓其他看到的人也會跟著心生悲鳴。
你無法保證,相關部門會把你的問題當成問題去處理。
相關部門的人都是那樣的麼?
肯定不是…
總會有那麼少部分的人,不注重自己的形象,後被媒體曝光惡意引導。
還是一小戳的人害了努力的人啊…
人們常說,改變一個人的印象其實很簡單。
想要變壞,原因會有多種:
一件事、一句話,都能讓彆人產生負麵的印象。
可要是變好…
那就需要長時間的努力啊…
你做了好事,人家會認為這本來就是你應該做的,屬於職權之內。
可你要是做了壞事,就會被無數雙眼睛給盯上…
現在要做的很多事,我會儘量保證不錯字、語句通順和更新數量,讓你們感覺訂閱的錢不是白花…
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