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親生父母,都能夠殘忍到把自己的孩子賣掉…
“不管是他們收了六千塊還是你們二萬七,責任和定性都是一樣的。”
李晨一臉嚴肅的: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隻要親生父母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子女,那肯劉構成拐賣兒童罪,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。親生父母賣子女,他和其他人賣子女的刑事責任也是一樣的,都是屬於非法拐賣婦女兒童罪,根據情節不同判刑也是不同,最低也是五年起步。”
“而在張學舟尋親之後的事情,我個人認為也是和他的父母有關。”
“對於他親生父母的問題,可以向武協部門就行舉報,讓他們去立案調查。
第二個部分,就是你們說的網絡大v的問題,而這個問題,又涉及到了很多的因素,不同的因素,所帶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。
對方是去世報道麼,他們的如實實在何處?
是以流量為目的性的誹謗、造謠,還是被他誤導後帶有個人的觀點,這些你們了解麼?
如果他們是第一種,那就觸犯了刑罰,因為自身粉絲數量巨大,構成情節嚴重,坐牢都是有可能的。
可如果是第二種,他所帶來的後果,你們也不一定承擔的了。”
處理網暴,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是為了流量而忽略案件事實,那輿論的風暴也會跟很自然的轉向新的風口。
可要是第二種…
他們的家人,就會被卷入新的輿論漩渦之中…
直播間內,對這個案件有興趣的人開始談起自己的看法:
“這還用想,肯定是那幫網絡大v為了流量在顛倒黑白唄。”
“恕我直言,現在那些大V們可真是惡心,一碰見熱點案件就蜂蛹而上了,生怕自己吃不著似的…”
“標題黨、營銷號,這些還少見麼?”
“最可惡的是標題黨,起個勾人欲望的標題,什麼震驚,十三歲的少女竟然被……當你打開一看內容,隻想罵娘…”
“你這還好,我之前看過的內容,叫震驚!十八歲的少女被多名男性帶進房間打撲克,點進去一看,是真他媽的在打撲克!”
“舅媽,我支持你,起訴他們,把大v和張學舟的親生父母都給送進去!”
“我也支持,你們要是沒信心,可以找李律師,就這種官司,要是他出馬,彆說道歉了,踩縫紉機都行!”
“法外狂徒張三:有人叫我?”
“張三:讓我看看是哪個小可愛在造謠啊?”
“來人,關門,放三哥!”
“李律師,這個案子,你不會不接把?”
“三哥,為了正義!把他們都送進去!”
李晨正在和那名網友討論責任的問題,說完之後感覺有些口渴,便拿起桌上的水杯。
剛剛拿起水杯喝上一口,發現彈幕後的他差點被白開水給嗆到了。
你們這幫網友到底會不會講話?
老子他媽的是人又不是狗,你關門就關門唄,放我是幾個意思??
男網友的話是假的,後麵的版本是中真實情況,兩者不矛盾的哈…
具體案件情況,我也不知道,網上有版本,是按照那個來的…
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