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子二人都堅信先皇還活著,要是他們是楊太傅的話,也不會輕易要了先皇的性命。
京兆府這邊已經過了七八天,吳維已經有了些眉目,打算開始整理身後的書架,第一天可以說是忙的腳不沾地。
他不僅要把雞零狗碎的卷宗分成不同的種類登記在冊,這還不止,每份卷宗吳維都要仔細查看,防止裡麵出現冤假錯案。
雖然這概率幾乎很小,但也不是沒有,這不剛看的第一天,吳維就發現了一個案子有問題。
卷宗上寫的是南街的一個老婦家的雞丟了,出門查找,正好看見隔壁鄰居家出來扔的垃圾裡麵有雞毛,而且那雞毛跟她家丟失的那隻母雞一模一樣。
老婦找到了巡街衙役,把鄰居家狀告到了京兆府,京兆府受理了此案之後,判了隔壁鄰居家賠那老婦五百紋錢。
隔壁鄰居是一個鬱鬱不得誌的書生,早些年父母已經過世,他並沒娶妻也無子女,平常都是他一個人居住。
書生辯稱雞是在城中集市所買,但去集市上卻找不到賣與他雞的老漢,故而京兆府這邊判書生賠老婦五百紋錢。
本來這案子到這裡就完了,可那書生是個心氣高的,被人如此冤枉,再加上這些年鬱鬱不得誌,一時想不開,當晚便在家中懸梁自儘。
卷宗上也隻是說他是畏罪自殺,吳維覺得這案子判得有些草率,一個人竟然會為了五百紋的一隻雞而就上吊自殺,或許書生真是冤枉的。
吳維拿著卷宗去找潘師爺的時候,潘師爺顯得十分的不耐煩,因為這案子就是他判的。
京兆府掌管整個京城大大小小的案子,每天的案子不計其數,這些案子要是全部都交給京兆尹判的話,他每天累死都審理不完。
所以一些看似簡單的案子大多都是分發給下麵的三位師爺,三位師爺審理之後寫入卷宗,然後再由長史整理,最後在歸入檔案室。
“潘師爺,我覺得此案有諸多疑點,還是再派人親自去查證的好,以免有了冤假錯案,讓死去的人不得安息。”
潘師爺現在手上還有三四個案子還沒審理,現在又見吳維拿著卷宗過來找茬,知道是哪個案子,他幾乎看也沒看卷宗。
“此案證據確鑿沒有什麼可說的,你就這麼入庫吧,若是之後有什麼後果,本師爺自行承擔。”
吳維本來是好好來跟潘師爺說此案的疑點,可是見潘師爺如此態度,吳維也不慣著他。
“那行,勞煩潘師爺寫一份證明,證明我對此案提出疑點,但你堅持此案子並無冤屈,然後在上麵按上手印,我一並放入卷宗裡麵歸入檔案庫裡,若以後有人發現案件有誤的時候,這口鍋我可不背。
“你……!”
潘師爺用手指著吳維,一副氣得不輕的模樣,但吳維是個臉皮厚的,一點也不帶怕。
“潘師爺也覺得我這麼做十分合理。”
說著從他桌案上抽出一張白紙鋪開,然後拿著毛筆遞給潘師爺。
“潘師爺,請。”
自己隨口一說是一回事,但是要寫下來在按上手印又是另一回事,到時候若真出了事,他想抵賴也抵賴不掉。
潘師爺做了這麼些年的師爺,又怎麼會不懂其中的道理。
“簡直是胡鬨!你隻是一名長史,你要做的就是整理好卷宗,其他的與你無關。”
“你真的確定我隻需要整理好卷宗,其他的與我無關,那好,勞潘師爺寫個證明吧,在按上手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