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泉水就不一樣了,她隻需要安置在家裡,一家人每天喝泉水,日積月累,每天都能強健身體,而且還不惹眼。
關鍵是,這個泉眼還是可攜帶的。
簡單來說,就是如果他們搬家,還可以把泉眼帶走,重新安置。
這相當於獎勵給了她一個隨身靈泉啊,說實話,盛夏現在自己都要懷疑係統是她親大舅了。
她美滋滋的呲著大白牙,捧著手心裡的泉眼,隻覺得自己這重生的日子真是越過越爽。
相比之下,有些人可就沒有盛夏這麼舒坦了。
“哇……哇……”
“賠錢貨就知道哭!”某派出所門口,年輕媳婦聽見懷裡的嬰兒哭了,狠狠擰了一把。
嬰兒被掐疼了,哭的越發撕心裂肺“哇啊……哇啊……”
“同誌,你娃這怕不是餓了,你快喂喂吧!”有路過的女人聽的不忍,好心的上前勸說。
這一看就是才一個多月的小娃娃,會哭肯定就是餓了或者是拉了尿了,這當媽的不說趕緊收拾,居然還動手掐。
就算再不喜歡閨女,那也是自己身上掉的肉,哪能這樣。
“誰說這是我娃了!”那年輕媳婦聽到路人的勸說,跟被踩了尾巴的貓一樣,狠狠對著路人瞪眼,尖叫著罵“你是個啥玩意,用得著你多管閒事!”
“什麼瘋子!”路人一片好心卻被這樣對待,立即變了臉,轉身就走。
“你說誰是瘋子!”被罵瘋子的年輕媳婦更瘋狂了,追著人就要動手。
“王超英!”幸好派出所出來幾個公安,攔住了她。
原來這年輕媳婦不是彆人,正是王超英。
“你又來乾什麼?”幾個公安攔住人後,都皺緊眉頭“說過幾次了,當天衛生所隻有你一個生孩子的,大夫沒有可能,也沒有必要換你的孩子。”
也不怪他們這樣,原來這王超英因為之前的事情,臨海市醫院的婦產科不願意再接診她。
沒辦法王超英隻能去小衛生所,一個多月之前,她在衛生所生下孩子。
剛生完孩子的當天,她就鬨到了派出所,聲稱衛生所用女孩換走了她生的兒子。
公安接到報案之後當然不敢懈怠,立即就仔細的查了,一查才知道當天整個衛生所就王超英一個生孩子的,人家大夫就是想換也沒彆的孩子跟她換。
但王超英偏偏就跟魔怔了一樣,堅持說自己生的就是兒子,醫院給她的就不是她生的孩子。
每天抱著孩子來他們派出所鬨,讓他們把她生的兒子找回來,鬨的他們整個所都不勝其擾。
“不可能,我生的就是兒子,他們肯定是收了錢,把我兒子換給彆人了,他們這是人口買賣,你們為什麼不抓他們,他們害我骨肉分離,應該判死刑!”
王超英根本不聽他們說的話,她記得很清楚,前世她生的就是兒子,根本不是賠錢貨。
所以肯定是衛生所的護士跟大夫弄鬼,把她生的兒子換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