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清楚得很,賣命這種把腦袋彆在褲腰帶上的事,憑這點情分還遠遠不夠。
為了彆人的一點恩情,去賣自己的命,不過是哄傻子往火坑裡跳的說辭罷了。
賣力是混口飯吃,賣命卻是拿自己的命給彆人墊腳。
公子於他而言,不過是個出手大方的東家,他能起早貪黑乾活,能為公子跑腿辦事,可真要他為公子豁出性命報仇,那還不可能,總而言之,他還是挺淡定的。
然而,僅僅過了兩天,淡定的萬事興就變得不淡定了。
暴雨砸在青瓦上劈裡啪啦地響,他操著一把老菜刀,深一腳淺一腳地到處找地牯牛。
他這樣瘋狂,倒不是為了公子的事,而是為了他的姐姐。
兩天前,就在地牯牛被他一腳踹翻後的夜裡,那個暴雨夜!
地牯牛為了泄憤,跑到萬事興姐姐的場子,把他姐姐給嫖了,整整三次!
你說你嫖就嫖吧,也沒啥,他姐姐本來就是賣的,但更讓人不恥的是,地牯牛那家夥整完萬事興的姐姐後,提褲子就揚長而去了,竟然連嫖資都沒給。
萬事興怒了!爆發了!!!
記得在很早以前,作者一個人坐在西湖邊的長椅上吃榴蓮的時候,看見路邊有兩個環衛工人在吵架,剛開始,她們隻是互相指責,到後來發展成了互相對罵,吐口水。
作者覺得很有意思,一邊吃榴蓮,一邊吃瓜,旁邊有一個老頭也坐到了長椅上兩個人一起看戲,相談甚歡下,老頭曾經跟作者說過這麼一段話。
他說。
“你知道嗎,當一個人使用武力成為唯一出路時,他手中所使用的“武器”能大致反映出這個人的社會地位。”
當時的我還沒聽懂,隻是單純以為老頭是為了吃我的榴蓮,而故弄玄虛套近乎。
雖然最後,榴蓮還是讓老頭給弄走了,原因是因為我想上廁所,就把吃了一半的榴蓮放在椅子上,讓老頭幫忙看著,但我上完廁所出來,老頭和榴蓮都沒了。
雖然損失了半個榴蓮讓我至今耿耿於懷,但老頭說的話依然記得,時至今日,我似乎是品出了其中的一絲意味。
比如這部小說裡的公子,他這類人有錢有勢,行事向來不忌憚展露鋒芒。
他們一旦動武,首選都是使用抬炮這樣的大殺傷性武器,管他媽那麼多了,先炸個昏天黑地再說。
就算不使用大殺器,用的也必然是兵器中的精品。
比如公子的秋龍劍,出鞘時龍吟之聲可驚飛鳥,比如索命的孤鶩劍,更是削鐵如泥的殺人利器,更比如表哥的霸王金槍,連他媽槍杆花紋都嵌的金絲。
而萬事興這樣的底層人,終日在泥水裡打滾,為了一口飽飯幾兩碎銀奔波。
即便怒發衝冠,能抓在手裡的,也不過是一把切菜的破菜刀。
而比萬事興層級更低的人,他們連一把菜刀都沒有。麵對欺壓,隻能用拳頭砸在對方身上!
雖然換來的可能是更狠的回擊,但拳頭是他們僅有的反抗方式。
而層級最最最最低的人,甚至連揮拳的勇氣都沒有。
他們在被人欺負時,隻能咒罵幾句,無力的臟話,就像朝天空吐的口水,最終還是會落回到懦弱的自己臉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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