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薛孝禮留了四個人十條獵犬協助薛玖他們,然後帶著獵物回家。
薛玖他們選了一個方向,走了半天,這才出了圍獵的範圍。
“就前麵那座大山吧!那山夠大,也夠高。”尉遲寶琳指著遠處說道。
“野獸並不一定住在山上麵,或者說住在山上麵的,多半是野羊,野鹿,至於野豬和猛獸,往往在山林,水源附近。”薛玖搖搖頭道。
“你的意思,我們不上山?”程處默問道。
“不上山,沿著水源尋找就是了。”
大山水資源豐富,因為地勢緣故,水彙聚成溪水,隻需要向山溝前進就能找到。
找到溪水,就把狗子放出去。
“午後比較熱,自然也就比較容易口渴,這時候水源邊獵物更多。”
“有道理!”程處默抬頭看了看天空說道。
“不算熱吧?”尉遲寶琳問道。
“我們在樹林裡走當然不算熱,野獸要找吃的,還要躲避天敵,肯定會熱。”李崇義分析道。
“這個天氣,你穿皮裘,你也會很熱。”薛玖翻了個白眼說道。
“嘿嘿!玖郎說得才是正確的,這個季節,野獸還沒有換毛,所以很容易熱。”敖文笑嗬嗬的說道。
“原來是這樣啊!”
談話間,獵犬吼叫了起來。
眾人精神一震,抽出武器向前跑去。
薛玖他們沒有跑多遠,兩隻鹿就跳著跑了過來。
這就是薛家獵犬的厲害,能聽懂命令,把獵物驅趕向主人。
見到薛玖等人,野鹿想要轉身逃跑,不過已經來不及了,弓箭,飛斧已經飛了過去。
一頭野鹿掉頭的時候,居然摔倒了,可見嚇得有多厲害。
“哈哈哈!射中了!”尉遲寶琳大喜,提著弓箭快速追趕。
其實如果不是獵犬,想要獵殺野鹿非常困難,它們速度極快,而且膽子很小,一點風吹草動都會下跑,追又追不上。
中箭的野鹿跑得很快,不過沒有跑多遠,就被獵犬圍住。
對付猛獸獵犬都敢上,更不用說一些野鹿,直接被它們撲倒。
“看到沒有!這是我射中的!”尉遲寶琳指著野鹿身上的箭支,得意的說道。
“嗯嗯!算你厲害。”薛玖捧了一句。
“得意個屁,誰見到射中屁股要明天的。”程處默鄙視道。
“哼!總比有些人沒射中要好。”
“行了!彆那麼多廢話,收拾好去繼續。”薛玖打斷道。
鹿血不能浪費,薛家四人已經接血開喝。
程處默他們也捏著鼻子喝了幾口。
留下兩個護衛處理內臟,其他人繼續沿著溪水出發。
吃了肉乾的獵犬也休息好了,再次向前跑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