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子安也沒有再回到之前的位子上坐下繼續用飯。這樣的情況下,好好把飯吃完是不可能的了。
他直接大搖大擺的走出了周府的大門。
周謙是倒在地上因為疼痛和害怕動彈不了。其餘人則擔憂自己的身體,等著杜大夫前來診治。
也是周子安的一番話語對他們的衝擊太大,都沒有顧得上其他。
所以沒有人阻止周子安。
因為是在家中用飯,周子安並沒有戴上麵具。這還是原身容貌被毀之後,第一次毫無遮掩的出現的街上。
他在去前院用餐的時候,隻帶上了蓮子這個小廝。離開時,蓮子有些猶豫,要不要跟上。
可之前周子安就已經挑破自己並不是周府三公子,而是冒名頂替。而蓮子的賣身契是屬於周府,他應該是周府的下人。
所以心中糾結,卻還是沒有跟著一起離開。隻站在屋外等候家中主子的安排。
周子安隻有自己一個人。
他也沒有四處閒逛,不理會路人打量的眼神,徑直走向府郡衙門。
這個朝代每個衙門口都有一個鳴冤鼓,有狀要訴的百姓可以擊鼓來申訴自己的冤屈。
畢竟不是每個百姓都能習文識字,為自己寫狀子。要是還需花錢請人寫訴狀,很多囊中羞澀的民眾可能會主動打消告官的念頭。
衙門大門也不是誰都敢進去的,沒準到了門口,沒被官差及時發現的話,也會因為害怕而退縮。
所以朝廷要求每個地方都必須在門口放置一個人人都能觸及到的鼓,並且不許派衙差看守。隻要有人擊鼓,就會有衙差出來將人請進去,並且郡守要安排時間開堂。
如果郡守不在或者忙於其他事務,也必須先由師爺記錄下擊鼓的原由,問清楚苦主所住的地方,等郡守騰出空來在通知人開堂。如果苦主住的很遠或者沒有地方可去,還得安排其在後衙的房間裡安置。
當然,真是苦主鳴冤才行。要是無故就來敲鼓,被問詢出來後,就得杖責三十。如果被查出是誣告,就會有牢獄之災,還要被發配。
而梁州城裡有兩大世家,一般的武功比鬥或者是捂著相爭,隻要不危害平民百姓,官府是不管的。他們也不會求助於官府。
而普通百姓之間的紛爭大多是家長裡短,很少有人想去衙門分辯。一般的小偷小摸,都會在官差巡街的時候稟告這些定期巡邏的軍士,不會特意去衙門跑一趟。
所以衙門口的鼓,已經很久沒有人敲響過。
周子安直接到了跟前,拿起下麵的鼓槌,砰砰的敲了起來。
不一會,就出來一個穿著衙差服飾,配著大刀的人客氣的將周子安往衙門裡麵引。
今天正巧郡守就在府衙,且沒有其他的雜事。周子安剛在椅子上坐了片刻,郡守就帶著師爺和一眾衙差出來開堂審案。
在本朝告狀的人見了官員是不用下跪的,被詢問的人也隻需要站在堂上將事情描述清楚。隻有已經被定罪的犯人才需要跪在堂上戴上枷鎖等候發落。
在郡守詢問是何原由擊鼓之後,周子安來到堂上中間站定,行了一禮後朗聲回到:“我要告這城中周府的家主周謙殺害親子。並且與外室合謀用自己的孩子混淆武軍王府的血脈,企圖謀奪王爵之位以及王府家財。”
賀大人本來看周子安穿的富貴,且周身氣度不凡,不像是一般小富之家的子弟。在看他麵部猙獰的疤痕,就猜到他的身份應該是周家的那位公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