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老吳接觸,那批貨是好東西,好東西從來都不愁賣,反而是拿貨比較困難。
本來就是把腦袋彆在褲腰帶上的生意,新麵孔不認識的人,老吳從來都不願意相信,要不是有楊老大在中間做擔保,鄭成功再在街頭混十年,也接觸不到老吳。
第一批貨的數量很少,一天隨便放放就沒了,手底下那麼多人,那麼多張嘴等著喂飯吃,一點怎麼夠呢。
有了第一批,第二批自然會有,短短半個月的時間,鄭成功已經成了這一片當之無愧的大哥,番市也有了他的名字。
鄭成功總算是嘗到了成功的滋味,這種感覺真是好極了。
春風得意的時候,就應該格外注意。鄭成功被人盯上,他自己還沒發現,還是敢跟人喝酒吃肉,就像以前一樣,一點防備都沒有。
要是他能有所防備,也不會這麼容易被關建國得手。
人這個東西,很多時候都是需要靠運氣的,實力很重要,運氣同樣重要,鄭成功能成功,多虧了他父母給取的好名字,成功成功。
可惜倚靠這點運氣總歸是不長久的,審問他的難度並不比審問那幾個他的手下人困難。
鄭成功也害怕自己被拋棄,被過河拆橋,他有一本賬本,記錄著每次出手的賬目。
“他看著挺大挺狠,實際上沒扛多久,不過就是點皮肉傷,他就已經受不了,把楊老大給賣了個乾淨,給你的那本賬確實是我讓人從楊老大那裡偷偷抄來的。”
楊老大可比鄭成功低調多了,就算賺到了不少,也不會出去跟亂七八糟的人聚會,每天都生活在眾人的眼中,想要把他叫出來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關建國隻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利用自己,將楊老大叫出來,隻要他人不在,自己的人才能混進去找東西。
調虎離山,楊老大果然上當。
“鄭成功人不見的第二天,楊老大就已經發現了不對,再加上我突然出現聯係他,他就猜到是我找人綁的鄭成功,他這才會帶著人來應約。”
楊老大真是一個十分了解他的人,他猜想的果然也沒有錯,鄭成功還真就是他派人綁了的。
隻是楊老大怎麼也想不到,鄭成功看著挺雄壯厲害的一個大男人,實際上卻是個軟骨頭,不過一點皮肉傷,兩天的功夫,就什麼都招了,他甚至還偷看到了楊老大藏賬目的地方。
按照鄭成功透露出來的消息,趁著他將楊老大引出來,關建國的人去將東西抄寫了一遍,隻是時間太趕了,想要全都抄出來,那肯定是不可能的,隻能將其中的一部分抄寫下來。
東西並不齊全,但已經足以構成犯罪證據,能把楊老大送進去。
關建國說得不假,隻要楊老大願意改過,不再做那種生意,他是願意給楊老大一個麵子,就當自己什麼都沒有發現過,以後也不會再有任何關係。
手心被人捏了一下,是譚媛,圓溜溜的黑眼睛炯炯有神的看著他,給予他安慰。
“沒事的,你已經儘力了,是楊老大自己的選擇。”
是啊,選錯了,一而再,再而三的選錯了,並且還不願意悔改,那楊老大的結局就已經注定。
“媛媛,我就是擔心你,你知道的,楊老大隻是這裡頭很小很小的一環,他肯定是在幫彆人做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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