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佩妮聖騎士組合,成了一對追殺目標的絕配,並且夫妻搭檔,相互信任無間。
盧謙稍微用心尋找了片刻,終於發現了一把弓。
一把很不起眼的牛角弓。
雕滿符文的弓臂上泛著暗銀色的亞光,半透明的弓弦是用鳳凰筋製作的。
肯定是把道具無疑!
可惜,沒鑒定,隻能自己摸索弓的特性。
弓箭道具不會傷到自身,讓林妹子大膽嘗試,總能摸索出道具的部分超凡屬性。
他揚了揚手裡的弓,“雪鶯,好東西,給你的!”
林雪鶯坐在動力裝甲上,怕槍聲引來更多的怪物,一直不敢開槍。
因此,他們遇到骷髏小隊時被迫繞行,很麻煩。
一看到弓箭,美眸頓時射出欣喜的目光,一把抓在手裡,拉了拉弓弦,至少300公斤。
對d級超凡者1000公斤的力量來說,這不算強弓。
但也不輕,因為連續放箭時,300公斤的力量並不算小。
普通人類使用的弓一般不超過80公斤。
試著注入法力,弓臂順利地將法力吸入其中,卻沒任何反應。
她試著搭上一支樺木白羽箭矢,纖纖拇指扣住鳳凰筋,食指搭上拇指的指甲蓋。
挽弓如滿月,仍沒發現道具有喝麼一場。
鬆弦!
“嗡!”
弓臂紋絲不動,弓弦輕微震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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樺木箭杆攪動灼熱的氣流,尾羽在疾馳中迸散出如凋零的玉蘭。
箭頭高速飛行,劈開了彌漫著紅色霧靄的地獄空氣,沒發出一點聲音。
“嘭!”
箭矢深深插入冒著絲絲熱氣的熔岩石中。
僅留尾羽在外劇烈顫動!
風屬性!!
林雪鶯俏臉上笑容抑製不住,增加了箭矢的威力。
牛角弓為箭矢增加了風屬性,射出的箭矢無聲無息,非常適合偷襲刺殺!
“怎麼樣?”盧謙沒看出這弓的厲害之處,總覺沒有方懷宇的弓炫酷。
“嗯,湊合著用吧,有總比沒有強!”盧謙撇撇嘴,沒覺得有什麼好的。
“姐夫,這你就外行了。”
林雪鶯敲了敲他的頭盔,又搭上一支樺木箭,四處瞄了瞄,大聲解釋道:
“方懷宇的弓不需要箭矢,沒有實體箭矢,那他的實體攻擊就要消耗弓手的法力。
“凝聚一個弓弦也需要消耗法力。
“箭矢散發著炫目的光亮,也要消耗能量,還暴露了箭矢的位置,讓對手能準確看到攻擊。
“所以,那把弓華而不實!
“而牛角弓看起來平平無奇,卻把法力全部轉化為威力,風屬性為箭矢減小了空氣阻力,降低了破空聲,增加了速度,讓對手防不勝防。
“還不浪費一點能量!
“至於箭矢,那不過是普通的凡物而已,又不是值錢的稀罕物件,多準備些就是了。”
“原來如此,雪鶯厲害了!”盧謙恍然大悟,笑了笑。
弓手要射出大量的箭矢,如果每支箭矢上都要消耗一點法力,一場戰鬥消耗的法力加在一起,對弓手的法力總量來說將是個恐怖的數字。
盧謙突然靈機一動,想到了個好名字,“那這把弓就叫‘風之力’吧!”
“好名字!”林雪鶯杏眼中射出傾慕的光芒,仿佛又回到陳公館的雨夜小樓書房之中,聽著姐夫侃侃而談的樣子,“姐夫,你懂新詩歌,對吧?”
“不懂!”沒想到起了名字引起她的聯想,盧謙也不懂白話文詩歌和這個名字有什麼關係。
他皺了皺眉,想到了箭矢的消耗,便把詹姆士的戒指遞給林妹子,道:
“你用這枚戒指吧,8立方的,看看哪些東西弓手能用,都歸你,自己整理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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