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賤人,讓你嫁給我弟弟,是你的福分,彆不識好歹!”
“天天吃白食,是我早就沒臉了!”
“趕緊的,趁著今晚,把事情給辦了!”
尖銳的叫囂和低聲的嗚咽,吵的趙朗頭痛欲裂,恨不得張口罵娘。
偏偏嗓子乾的冒煙,跟卡了殼似的叫不出聲。
費了好大功夫,才勉強睜開了眼。
一張俏臉的臉蛋兒近在咫尺,正眼眸通紅的撲在他身邊:“是我不好,是我拖累了姐夫!”
“可我還不想嫁人!”
“我要守著姐夫……”
趙朗不由瞪大了眼睛。
辦事?
姐夫?
自己作為維和部隊的特種作戰員,不是正在非洲執行任務,被榴彈炮炸飛了嗎?
莫非是被人救了?
隻是這低矮逼仄的屋子,以及打滿補丁的穿著,怎麼都感覺與現代社會不匹配。
隨著大腦的逐漸清醒,一段不屬於他的記憶湧現。
原來他重生了!
重生到了60年代,一個和他同名同姓的人身上。
原主也叫趙朗,二十二歲,長白山下七裡屯村民。
老婆沈青霞半年前得病死了,留下大姨子沈明月和小姨子沈秋雪一起生活。
眼前這個紮著倆麻花辮,穿著湛青色短襖,還有短了一截的黑長褲,露出灰白色棉襪的十七歲女孩,就是他的小姨子沈秋雪。
這年頭,剛經曆了大煉鋼鐵的蕭條,哪哪都在鬨饑荒,因為家裡沒吃食,趙朗冒險進山打獵,不巧碰上一頭野狼,逃命的時候滾下山,一命嗚呼。
機緣巧合被現在的趙朗代替。
屋子裡另外還站著幾個男女,是他繼母一家子。
繼母曹左秀頤指氣使,像是發號施令般:“守什麼守,閻王要收趙朗,誰來都不好使!”
“他一死,你就是個外人,還想在我們這白吃白住呢!”
“你嫁給我弟,以後我們就還是一家人,合情合理!”
“說實在的,要不是看你一個人孤苦伶仃,沒有去處,你這小胳膊小腿的,我還看不上呢!”
“嬸兒,你弟好歹也是我姐夫他舅,我嫁了,那不是亂了輩分嗎?”沈秋雪瞥了一眼那個比自己大了二十幾歲的曹金,隻覺得犯惡心。
長相猥瑣,邋裡邋遢就算了。
還好吃懶做,天天就知道被窩裡躺。
想到要跟這種人過日子,她就心驚肉跳,忍不住委屈落淚。
“哎呀,這有啥,我舅他又沒結過婚,你要是嫁給他,還長了個輩分,以後我和我媳婦兒都得喊你一聲舅媽了呢!”
趙朗的弟弟趙成龍在旁勸慰,語氣裡多少帶點酸味。
這沈秋雪瘦是瘦了點,常年又沒個油水,頭發枯黃,可耐不住五官標致啊!那黑溜溜的大眼睛,就跟會發光似的!
尤其馬上成大姑娘,該有的身條兒也不差,更有那股韻味兒了。
要不是他媳婦兒娶早了,這便宜說什麼也不能讓他光棍老舅給占了。
“是啊秋雪,都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,這就是緣分,你就安安心心嫁給咱舅吧!”
趙成龍媳婦兒在生產隊裡敲石塊,乾的是體力活,日子一久,好好的娘們就跟爺們似的,膀大腰圓,嗓門又粗。
聽的沈秋雪心裡更是一顫,淚花子也蓄滿了眼。
她不是第一天跟這家人相處,平日裡受儘了欺負。
要是嫁過去,日子還咋過?
“不,我不要!嬸兒,求求你們,再給我兩天時間!”
“要是我姐夫真的沒救了,我立馬從這個家離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