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興平,要不把這頭野豬交上去吧,我們還能分點肉回來,也不虧。”
“娘,彆怕,我不會被關進去的。”
陳興平一臉不慌不忙的樣子,就這麼抬了個板凳坐在野豬旁邊看著村裡人鬨。
不一會,狗蛋的腿腳快,他帶著公社的人,風風火火的趕到了陳興平家。
狗蛋剛去公社號了一嗓子,說陳興平私吞集體財產,公社的人還沒聽清呢,就帶著人來抓陳興平了!
如果真的私吞集體財產,那公社就有權處理,要是太嚴重了,甚至還能槍斃!
沒辦法,這個年代公社就是農村人的天。
他們拿捏著農村人的命脈,有執法權。
因為一點破事,就喪命的人,不計其數。
公社社長周林,是上過戰場打過鬼子的。
對於一切私吞集體財產的人,深惡痛絕,但是他又能秉公執法,為人一板一眼的,不太會冤枉好人。
周林帶著民兵連長武奇和兩個民兵,找到了陳興平家前和村民中間。
看到陳興平家躺了一隻兩三百斤的野豬時,他都驚呆了!
好家夥,這家人能獵頭野豬回來,好厲害啊。
這頭野豬兩三百斤,要是分解出來的話,有不少肉啊。
縱使周林是公社主任,他也饞這口肉啊。
周林雖然隔著遠,但是也能清楚的看到野豬身上的致命傷。
腹部和肚子上是致命傷,而且還是近身搏鬥造成的。
陳興平這小子身上臟得不行,衣服也被撕破了。
看樣子,這野豬應該就是他獵的。
周林望向陳興平問著,“這畜生,你一個人獵的?”
陳興平點頭答應,“嗯,我一個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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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半大小子,竟然能一個人獵到一頭野豬,周林心裡不由得對陳興平有些敬佩。
這小子可真是個人才啊。
要是擱前幾年,他要是上了戰場,肯定一刀一個鬼子頭!
周林看著憤怒的村民,他咳嗽了幾聲後,才開始判官司。
“怎麼回事?說陳興平侵占集體財產?侵占什麼了?”
狗蛋婆婆立馬向周林告狀,“周主任,陳興平剛才都承認了,這野豬是他獵的!”
“既然是他獵的,那就對咯,因為他不願意把野豬交給大隊,野豬又是集體財產,必須上交,要是不交的話,陳興平就應該被拉去槍斃!”
“要不交野豬,要不槍斃陳興平!”
“就是,私吞這麼多集體財產,必須嚴懲!”
村裡長舌婦的話,吵得周林二瓜子生疼。
他猛的咳嗽了一聲後,臉一下就沉了下來。
“張嘴閉嘴都是槍斃,我看你們才是不把自己人當人,以後要是再這樣的話,我都要懷疑你們是小鬼子了!”
此話一出。
剛才叫囂的人,立馬閉嘴了!
要是真的被誤認為是小鬼子,那他們可不就完了嗎?
周林用敬佩的眼神看向陳興平,接著道。
“陳興平獵野豬,是為我們村除五害!”
“上頭有規定,野豬可以不用上交集體,陳興平做得好,反而有獎金,興平,你獵的這頭野豬算是一級野豬,能到社裡領十塊錢獎金!”
這話一出……所有村民都傻眼了。
什麼?
陳興平非但不用上交野豬,他竟然還能拿到獎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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