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被稱作劉管頭的人帶著幾個官差看向劉禪。
“是你打的人?”
劉禪點點頭。
“是我打的,不過那也是他該打!”
那劉管頭說道。
“不管如何,大漢律令鬨市之中不得打架鬨事,如有違令,輕者杖一十、罰二百錢罰金,嚴重至人死傷者以弄律送京兆尹定罪。”
那官差看了一眼那公子又看了看劉禪說道。
“你這可夠仗一十的了!”
這時劉禪大姐說道。
“這位官爺,我們本本份份做生意,這人一進門就開始鬨事,我們勸其不聽,他語氣之中多有輕薄之意、他們還先動手打人,我弟這才被迫還手將其轟出門外!”
那劉管頭看向那張公子。
“可否屬實?”
張公子說道。
“沒有的事,就是這人先動手將我等打傷,現在我還疼的無法走路,這事你們官差不能不管啊,家父張二河!”
那官差聽到此處隻能是一皺眉對著劉禪大姐說道。
“你們可有證人!”
“有!”
劉禪大姐一說數個在場的女工上前作證。
那人看到好幾個出麵為劉禪作證,那人立聲說道。
“他們都是繡樓女工,自家人作證如如何能信。”
正在此時又有兩個官差走進繡樓,其中一人走到那管頭身前小聲說著什麼。
那人聽完,隨之轉身看向那張公子。
“我說張公子、張巡檢,這次又是你醉酒帶頭鬨事,上一次要不是你父親去與人私了,你都夠打二十大板的,再這樣下去我看京兆尹就該把你請去問話了。”
那張公子被人抬著立時說道。
“劉管頭你什麼意思,你收他們繡樓好處了是吧。”
“我可告訴你,這與上次不一樣,今日挨打的是我,你看這小子都把我踢成什麼樣了,你還幫著他說話。”
“說我鬨事,你讓他們說我鬨什麼事了,我沒給錢嗎!”
“大漢哪條律法寫著不許人在繡樓吃酒的,我有錢我想在哪兒吃就在那兒吃,你不讓我吃酒可以讓我走,將我一腳踢出門這就是傷人。”
劉管頭說道。
“可我們也了解到是你的人想對那女子動手在先,人家弟弟才還手打人,人家要是告你輕薄女子,你也說不清楚。”
那管頭走至近前小聲對那人說道。
“哼,到時真要對薄公堂,隻一條輕薄良家女子之罪可就是四十大板,弄不好還要吃牢飯,你可想清楚!”
說完那管差站直身子說道。
“這樣吧!”
那劉管頭看著劉禪大姐和那張公子說道。
“我看你們也都不想把事鬨大,各退一步,你們把那錢還給這張公子做為醫藥錢,張公子你與那位姑娘道歉,這事就此了了,如何!”
劉禪看向自己姐姐看到姐姐點頭,這才算是同意。
金娘隨之將那塊金餅還給那人。
劉管頭說著帶人轉身離開。
那張公子喊道。
“這就完了,我今日什麼也沒撈著就賺了一腳。”
那管頭頭也不回的說道。
“不用謝,再有不滿去京兆尹官衙擊鼓鳴冤,正好你父親也在京兆尹官衙辦公,你看他管不管你!”
聽到父親二字,那公子也頓時不再說話。
劉禪走上前。
那人一個起身從擔架之上跳起來,連忙後退幾步對著劉禪說道。
“我告訴你,官差還未走遠。”
“你敢動、我就躺下!”
劉禪卻是說道。
“彆裝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