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工廠的人回憶了一下,確定盛尋雪當天是來了的。
但是沒有待多久。
這筆生意因為價格原因沒有談妥,盛尋雪在加工廠隻待了半個小時不到,就離開了。
加工廠裡和盛尋雪對接的負責人回憶了一下:“盛同誌和我們加工廠有合作不是一天兩天了,一般都會吃個中飯再走。但是那一天,她好像是有事情,隻待了一會兒,就走了。”
“知道去了哪裡嗎?”
“不知道。”負責人先是搖了搖頭,任何道:“對了,她應該不是回家,也不是回單位。”
“為什麼這麼說。”
“因為是熟人了,每次盛尋雪離開,我都會送她出門。她回家或者是回單位,都是左手邊出去坐車。但是那一天,她是往右邊去的,所以,應該不是回家或者去單位。但是咱們倆也沒有什麼私交,所以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,可能是還有彆的工作安排。”
好的銷售人員,一天可不是隻跑一個地方。
出了加工廠,幾人往右邊走去。
重走受害者的路,看看她這一路,有些什麼。
盛尋雪大概是在十點多離開了加工廠,姑且將回程算著做一個小時。
十點到兩點。
這中間還有四個小時的時間。
四個小時,說短不短,說長不長。
就算這裡有公交車可以坐,但是車難等,四個小時的時間,是走不遠的,隻能在附近活動。
楚雋道:“大家就已這條路為起點,拿著盛尋雪的照片去查一下。重點是飯店,招待所,小商店。”
四個小時,不是路上四個小時,這包括了盛尋雪和男朋友約會的時間。
總不能路上三個小時,約會一個小時。這麼浪費時間的行程,不符合盛尋雪這樣常年在外麵跑銷售的人,從她之前的工作筆記上的安排就能看得出來,她是一個會規劃時間和路線的人。
楚雋和安暖一路,拿著盛尋雪的照片,走一條路。
盛尋雪和男朋友,是要吃中飯的。
所以他們可能中午會出現在某個飯店裡。
然後,如果男女朋友見麵,想要做點什麼,光天化日的,肯定要找個招待所。
住正規招待所,是要登記身份信息的。但是也有一些私人開的小旅館,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隻要給錢,什麼都好說。
不過這種私人小旅館,不太容易說真話。
為了免得麻煩,就算是警察問到了,也未必會說真話。
兩人一路問過去。
特彆是小飯店。
可惜,沒有一家飯店的老板,能回憶出見過盛尋雪。
而且時間有些久遠了,當天沒有特彆的事情發生,也回憶不出什麼了。
眼見著到了中午,楚雋說:“我們找家飯店吃飯,然後問一問周邊的招待所。”
那種私人的,可以不必正規登記的招待所,往往隻有對附近熟悉的人才能找到。他們往往沒有特彆明顯的招牌,藏在小巷子裡。
小飯店,店裡就老板兩口子,一個炒菜,一個在上菜擦桌子。
進了店,老板娘拿來菜單。
楚雋自然地接了過來,然後把菜單遞給安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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