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誰報的案?”
“是我。”老板連忙舉手:“同誌同誌,有人砸我的店。”
一旁的大嬸也道:“她還摔了我的雞蛋。”
黃黃白白的,還在外麵地上呢。
民警嚴肅地看向安暖:“有這回事嗎?”
“是我砸的。”安暖說:“我願意賠償。”
……
民警看了看店鋪裡的慘狀,又看了看安暖,隻覺得有點奇怪。
也沒吵架,也沒打架,安暖看起來也不瘋瘋癲癲,怎麼好端端的就把人店給砸了。
總不能是有錢,任性吧。
民警沉下臉來:“同誌,你這種無故損壞他人財產的行為,可不單單是賠償的問題。如果受害者不願意和解,是要負刑事責任的。”
邵靜荷臉色很難看,擔心的看著安暖。
安暖說:“我是真心誠意尋求諒解的,我也不是無故損壞他人財產,實在是剛才的情況有點危險,我害怕,才出此下策。”
當下,安暖就將剛才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說了。
民警聽得很認真。
當聽到安暖形容老太太和扶著她的孫子,還有另外幾個圍觀起哄的年輕人的時候,表情有些微妙的變化。
安暖說完,舉起兩根手指:“剛才損壞了兩位的東西,實在是逼不得已,請兩位諒解,我願意雙倍賠償。”
老百姓都是樸實心善的,安暖和邵靜荷又是兩個看起來柔弱的小姑娘,讓人從心裡就覺得是弱勢群體。
所以她這一說,兩人頓時就覺得,情有可原。
不但情有可原,而且大智大勇。
姑娘開車來的,顯然不缺錢。願意賠償雙倍損失,那還有什麼問題?
一點問題都沒有,再計較一點都不應該。
今天不是賠了,今天是賺了。
安暖當下就拿了五十塊錢給大嬸。
她也不知道大嬸手裡的菜多少錢,但這個錢綽綽有餘了。
何況真正摔碎的隻有雞蛋,肉隻是臟了,回家洗洗還能吃。
“嬸子,這錢是我賠給你的,今天真是對不住了。”
大嬸搞的特彆不好意思:“這也太多了,太多了,雙倍也要不了這些……”
“不礙事。”安暖堅定地把錢塞進大嬸手裡:“還耽誤了你的時間呢,應該的。”
然後安暖轉頭對老板說:“老板,你也算算店裡這些壞了的東西,有多少損失。還有,明天若是不能開店影響了生意,損失一並算上。今天是你救了我,我不能虧待你。”
安暖這一好爽,受害者反倒是不好意思了。
兩位民警本來是要協調一下矛盾的,一般來說,除非是惡意的打砸,人民群眾之間的小矛盾,他們也是以調解勸和為主。
這下好,安暖大氣,一下子兩個受害者都協調好了。
民警說:“雖然你們已經商量好賠償了,但還是要跟我們去所裡了解一下情況。”
“好的。”安暖說:“同誌,我特彆願意配合你們的一切調查。我家人也正趕過來,他們也是警察,特彆了解你們的辛苦。”
“你家人?”
民警猶豫了一下:“是什麼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