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偏偏這個節骨眼,有些老鼠屎還要跳出來攪壞一鍋粥,簡直是讓人氣憤!”
“這也是怪我考慮不周,以為給他們安定的住所,保證他們的吃食,他們就會安分,卻不想這些人還要不知好歹!”
肖縣丞立馬帶頭說道。
“徐縣令仁義,總有些刁民辜負了大人您的一番苦心。”
這些官吏通過賑災確實看到徐文俊是個實實在在做事的人,把百姓放在心上,有些事情也許他們不讚同,對於徐文俊這個人,他們還是由衷佩服的。
更何況徐縣令還不顧得罪滿城鄉紳富戶的風險,募捐了這麼多銀兩,要修一條堅固的堤壩,這不是真正想為百姓辦事絕對做不到的。
徐文俊繼續說道。
“既然他們閒著要鬨事,那麼就不能讓他們閒著了,從明日開始,將年輕力壯的百姓組織起來,去幫助官兵進行災後重建的事情。”
“做事的發放吃食,偷懶不做事的就讓他餓著!”
華朝也經常有“以工代賑”的事例,這倒不是徐文俊的首創,官吏們一聽就懂,回複明天就即刻實行起來。
徐文俊臉色變得更淩厲,大聲說道。
“至於被關到大牢的幾個趁火打劫的人,明天本官親自開堂審理,而且是公開審理,明日放出話去,讓百姓上前來觀看,本官要殺雞儆猴!”
眾人領命。
第二日,縣衙公開審理在賑災期間犯事的犯人的消息一公布出去,縣城裡麵就傳遍了。
這可是徐縣令上任後第一次公開審理案件,雖然隻是一些小案件,大家也很是關注。
更何況如今徐文俊在石林縣的風評極好,這些趁火打劫的歹人讓大家十分厭惡,也都想來看看徐文俊會如何懲治他們。
於是,得到消息的百姓都紛紛趕來縣衙看熱鬨,沒多久縣衙裡裡外外都擠滿了人,縣衙外麵太多擠不進去的百姓也不願意離開,寧願在外麵等著消息。
人實在太多,為避免出現意外,肖縣丞不得不提前請徐文俊出來審案。
徐文俊也沒估計到有這麼多人會來看他審案,不過也好,人越多,殺雞儆猴的效果越好。
於是馬上開始升堂,徐文俊一身官服威風的很,坐在堂上驚堂木一拍。
“升堂!”
“威武......”
衙役們手持水火棍,正式開始審案。
這次賑災收押的犯人共有六位,徐文俊吩咐一個一個的帶上來。
這些都是在犯事現場逮住的,人贓俱獲,也沒有什麼好審理的,都是口供一對,畫押,直接宣判。
前麵的幾位都是搶劫和偷盜,華朝對於偷竊,按照《安元律》,按照偷盜的價值,會在笞刑三十到杖刑一百之間量判,情節嚴重加判處徒刑一年。
至於搶劫,不論搶劫金額大小都構成犯罪。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若情節嚴重,刑罰會更重,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甚至死刑,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徐文俊一件一件判下來,每人三五十杖刑是少不了的,更有幾位實施了杖刑還需要判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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