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見胡德祿就要上車,袁詠梅追上去喊道:“胡主席,請您正麵回答我的問題。”
“記者同誌,怎麼處理是富水縣的事。我還有事,采訪到此結束。”
袁詠梅說:“胡主席,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。”
“這個新聞素材我將會上報社裡,現在央視《焦點訪談》欄目組正在全國各地關注這樣的汙染問題。”
縱然退居二線的胡德祿仕途上已經無欲無求,但是這一句話還是讓胡德祿徹底破防了!
回頭瞪了一眼袁詠梅,然後立即鑽進了車後座。
“嘭”的一聲,車門重重關上了!
…
本以為事情到此就結束了。
沒想到胡德祿的司機馬上下車一把搶過攝影師肩上的攝影機,就在車旁的袁詠梅看到後,本能的想去搶回攝像機,拉扯中被胡德祿的司機一腳踢倒在地。
這一幕發生的太快,一旁正在和陳永華交談的徐勃看到後,立即衝了過去把袁詠梅扶了起來。
看到袁詠梅被踢倒後,不等徐勃喊,劉文學也衝了過去。同時大聲喊道:“韓彬,把這個狗日的拿下,光天化日下就敢搶劫。”
…
今天是劉文學帶隊負責本次考察活動的安保任務,龔超、韓彬及治安大隊的五名民警隨行。
聽到劉文學的喊話,韓彬立即和兩名民警上前把已經坐上車的司機給拽了下來,反銬後,用力把手銬按到最緊。
胡德祿隨即下車,他臉色鐵青,憤怒地說道:“把他給我放了。”
“你們憑什麼抓他?”
對於胡德祿的蠻橫,徐勃立即回應。
“憑什麼?就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條。”
袁詠梅今天會挨這一腳,徐勃很愧疚也很生氣。
因為是徐勃想借她的口把汙染的問題公之於眾,從而逼迫胡德祿陳永華表態開展治汙行動。
沒想到袁詠梅在吃飯時提出直接要在現場采訪胡德祿和陳永華,這才有了這“無妄一腳”。
對於徐勃說的刑法第多少條,胡德祿不清楚。
胡德祿見徐勃敢接話,也就大聲說道:“知道你是政法大學畢業的,但是你還沒資格在我麵前賣弄。”
“我再說一遍,把他給我放了,耽誤我的行程,你後果自負。”
徐勃看都沒看一眼胡德祿,轉頭對劉文學說:“劉局,告訴爨鄉市政協主席胡德祿同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是什麼罪。”
劉文學立即大聲說道:“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條是搶劫罪。”
“具體內容為,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”
“有搶劫致人重傷情形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並處罰金或者沒收個人財產。”
劉文學說完後,在場人都覺得事弄大了。
不過胡德祿卻不以為然,冷哼一聲後,說道:“無稽之談,難怪有人向市政協反映你們在掃黑除惡行動中胡作非為,指鹿為馬。”
“原來這就是你們富水縣公安局的工作作風。”
既然選擇硬剛他,徐勃也就不留情麵了。問向旁邊縣委宣傳部的攝影師道:“這台機子多少錢知道嗎?”
“徐常務,被搶的這台機器是索尼dsr係列的一款專業級標清攝像機,部裡花十幾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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