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,分稅製改革雖已推行多年,但在基層執行中,“注冊地”與“經營地”的管轄權界定仍較為模糊。
加之金稅工程二期剛完成全國覆蓋,跨區域稅收數據尚未完全打通,這才為這次矛盾滋生提供了空間。
徐勃知道,矛盾的核心在於政策執行的剛性與地方發展需求間的衝突。
在現行的分稅製框架下,稅收分成比例明確。國稅局肩負著保障中央財政的重任,自然是分毫不讓。
而縣政府為推動富水建設,迫切希望將稅源留在本地作為發展資金,這也無可厚非。
對於這一點,雙方各執立場,難分對錯。
富水縣製定的《工業園區稅收服務十條》的初心,是想以優惠政策吸引企業、促進富水縣和園區的發展。
但這隻是縣一級的政策,與中央稅收征管條例存在交叉衝突。
根據“中央法大於地方法”的原則,這反而成了相關部門“依法辦事”的依據。
…
縣國稅局是上級稅務機關垂直管理的行政機構,雖然在管理體製上,縣國稅局實行上級稅務機關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。
但是,是以上級稅務機關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製。
國稅局的機構設置、乾部管理、人員編製和經費開支都是由上級稅務機構垂直管理。
主要負責執行國家稅收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征收管理相關稅收,確保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和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。
也正是基於此,這事不好辦啊。
處理不好,就會讓矛盾陷入僵局。
徐勃心想,還是有沒考慮周全的地方,涉及稅收無小事,這事鬨大了,影響工業園區的招商不說,要是波及國電集團火電廠項目落地就要了命。
徐勃問:“縣工商局怎麼也摻和進來了?”
“常務,我已經找過縣工商局,一開始,工商的局長劉波和副局長馬寶民兩人來回推脫。”
“後麵有人跟我,是因為稅收權不明確,國稅局有爭議,工商局怕擔責。”王凱平說道。
徐勃怒罵道:“踏馬的,這工商局純屬是狗拿耗子。”
“工商局管稅務嗎?他們有什麼理由拒絕拒絕審批?”
徐勃立即讓鄧誌豪給縣工商局局長劉波打電話。
徐勃立即讓鄧誌豪給縣工商局局長劉波打電話。
半個小時後,劉波才趕到了園區管委會。看見徐勃的臉色鐵青,劉波就知道肯定壞事了。
沒等徐勃開口問他,他就主動解釋道,工商局是因為收到國稅局的聯係函才不審批的。
國稅局表示,變更注冊地的幾家企業不但存在稅收權不明確的問題,目前還存在有未結清的稅務款項,已經被稅務部門認定為存在稅務違法行為。
劉波說:“常務,根據工商法的相關規定,工商局有權配合稅務部門在工商變更登記環節設置障礙,以確保稅務問題得到妥善處理。”
徐勃瞪了一眼劉波,說:“劉大局長,縣工商局是稅務局的派駐機構嗎?”
“不是。”劉波硬著頭皮說道。
“你還知道不是,你們踏馬連自己部門的職責都搞不清楚,倒管起彆人的事了。”
喜歡重生之官場筆記請大家收藏:()重生之官場筆記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