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寧寧,你彆鬨彆扭了,陸團長已經開車來接我們了,我們趕緊走吧。”
江晚寧再醒來的時候,發現自己躺在一張破舊的小床上,身上的衣服也是補丁摞補丁。
原主的記憶也隨之湧來。
她目前所處的時間是1976年,地點是一個叫光明大隊的偏僻小山村。
而她,隻是一個五歲的孩子。
母親劉玉琴是父母為了換二百塊彩禮,賣到了江家。
原主父親是江家小兒子,是一個低能兒。
他倒是不瘋,也愛乾淨,就是隻有三歲孩子的智商。
劉玉琴嫁給他後,發現他其實人還不錯,漸漸和他有了夫妻之實,懷孕生下了原主。
原主兩歲的時候,父親就因為疾病暴斃了。
這個時候,公婆嫌棄原主是女孩,對兒媳婦開始各種挑剔。
讓她乾又苦又累的活,卻不給她吃飽。
原主也跟著受罪,五歲了,個子還跟三歲孩子差不多。
轉機在一個月前。
因為大隊所在縣城突降暴雨,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,部隊官兵來這裡抗洪救災。
劉玉琴看到很多士兵在現場用身體抗洪,還吃不到一口熱飯,便帶著一口大鍋去現場,搭了一個簡易的灶台,給他們熬粥熬湯喝,還做了很多包子給他們吃。
原主當時就跟著媽媽,一起給士兵們發東西。
士兵見到原主,都誇她可愛。
團長陸明哲知道後,親自召見她表示感謝。
警衛員張曉峰知道團長的情況,三十多歲,帶著三個兒子,妻子在小兒子出生的時候難產去世,已經八年了,至今沒有再娶。
他發現,團長很少主動和女人說話,卻對劉玉琴不排斥。
他也打聽了劉玉琴的情況,丈夫也去世了,帶著一個五歲的女兒,現在守寡狀態。
最重要的是,劉玉琴其實讀過高中,學曆不低,而且長得十分漂亮,如果不是她自己提孩子,都看不出她生過孩子。
她因為營養不良,皮膚有些暗沉,但五官長得精致小巧,在人堆裡特彆紮眼。
不少士兵都打聽過她的情況,說要跟她處對象。
張曉峰剛開始也不敢跟團長提這方麵的事情,隻找機會讓兩個人獨處。
眼看著洪水退去,他們部隊該撤離的時候,他才跟團長提議,問他想要媳婦不要?
“我現在帶著三個兔崽子,一個比一個皮,哪有人願意嫁給我啊!”
陸明哲自嘲。
其實,家屬院不少大嬸給她介紹對象,他都看不上。
陸明哲本身長得高大威猛,英俊不凡,對妻子的長相也是有很高要求的。
他之前的妻子,雖然是奉父母之命結的,那也是門當戶對的結合,對方家世和長相都不錯。
兩人算得上相敬如賓。
他再娶一個的話,不說家世多好,隻要相貌要出眾一點。
張曉峰趕緊指了指正在忙碌的劉玉琴,
“我看琴姐不錯,漂亮能乾,肯定能把孩子們照顧好。”
陸明哲琢磨著,孩子們還是得找個人管著點,便同意了他的提議,主動找到劉玉琴商量結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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