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筆墨如刀的生死狀
鹹豐年間,保定府出了樁蹊蹺案。佃戶老張扛著鋤頭告地主劉扒皮,說他“強占民田、毆傷人命”,可到了公堂上,縣太爺看完狀紙卻驚堂木一拍:“大膽刁民!狀上明明寫著‘自願讓田、不慎跌傷’,竟敢誣告良善!”老張當場傻眼,回家找識字先生一念,才發現狀紙被訟棍動了手腳——原來說好的“強占”改成了“讓”,“活活打死”成了“跌傷”。
這訟棍的手段,比剃頭匠的刀子還利索。就像現在某些無良律師,能把“欠債還錢”的官司打成“情感糾紛”,黑的描成灰的,死的說成活的。
二、狀紙裡的三把軟刀子
第一刀:偷天換日改動詞
同治年間《刑案彙覽》記著個真事:兩家爭地界,原告寫“越界三尺”,訟棍給改成“約界三尺”。公堂上縣令一問:“既是約定,何來糾紛?”原告百口莫辯。這招現在也不新鮮,某些合同裡“必須”變“應當”,“不得”換“儘量”,差之毫厘謬以千裡。
《水滸傳》裡宋江題反詩,若讓訟棍來寫,能把“敢笑黃巢不丈夫”改成“敬慕黃巢大丈夫”。就像現在改聊天記錄,“借我十萬”後麵添個“?”,意思全變樣。
第二刀:移花接木換主賓
光緒十二年杭州有樁奇案:茶商告夥計偷茶葉,訟棍把狀紙裡“夥計趁夜盜取”改成“茶葉因夜受潮”。縣令判道:“天災人禍,各安天命。”氣得茶商直跳腳。這手法好比現在把“甲方拖欠貨款”說成“乙方延遲交貨”,主賓一換,黑白顛倒。
老輩訟師有口訣:“告人不如告物,告物不如告天。”把責任推給老天爺,連被告都能變苦主。
第三刀:掐頭去尾造乾坤
《三俠五義》裡包公斷案,就遇過截取書信的毒計。訟棍更絕,某次把借據“三月初五借銀五十兩,六月還清”的“五”字加一豎,變成“三月初五借銀五十兩,六月還清利息另計)”。債主憑空多收二十兩,告到衙門還占理。
現在某些補充協議也玩這套,把“包括”後麵的話印成小六號字,等出事才說“您沒仔細看”。
三、破狀術的三招反手劍
第一式:當堂對質咬死理
道光年間有聰明人,每份狀紙必抄三份:自留一份,證人持一份,訟師存一份。某次公堂上,訟棍篡改"午時毆鬥"為"子時行凶",原告掏出懷中狀紙:"大人請看,我這還有雞爪印!"原來特意在原件按了雞腳印防偽。
現在街坊都學這招,重要文書拍照留底,再按個指紋。快遞老趙說得好:"白紙黑字紅手印,神仙來了也賴不掉!"
第二式:請君入甕驗真章
京城有個老訟師傳下絕活:收到對方狀紙先問三句——“何人執筆?何處存放?可敢當堂驗墨?”光緒年間一樁田產案,就是靠驗出被告狀紙的墨色新舊,揭穿事後篡改的把戲。
這招現在升級成"司法鑒定",他說借條是五年前寫的,咱就驗紙張老化程度。菜場劉嬸都懂:"蔫白菜冒充新鮮貨?掰開菜幫子一看便知!"
第三式:釜底抽薪請證人
《包公案》裡斷烏盆案,關鍵在找賣盆的老漢作證。同治年間天津衛有樁債務糾紛,原告咬定借據被改,當堂請出代書先生:"當日寫的是‘紋銀二十兩’,如今怎變‘貳拾兩’?"原來大清律規定,重要數目必須大寫,小寫可視為無效。
現在對付陰陽合同,就學這招:他說口頭約定不算數,您就找快遞單、通話記錄當旁證。工地老吳說得好:"乾完活得讓工頭打收條,按手印比菩薩開光還靈!"
四、筆墨陣裡的活路
茶館說書人常講:"清官難斷家務事,惡吏專改紙上言。"但老百姓也有土法子,《醒世姻緣傳》裡狄員外被坑,當街敲鑼喊冤,逼得縣令當眾核對狀紙。這招現在叫"輿論監督",他敢在狀紙上耍花樣,你就發朋友圈直播。
《水滸傳》裡武鬆為兄報仇,先找何九叔留證據,再逼潘金蓮畫押。可見再厲害的狀紙戲法,也怕遇上較真的人。如今街坊遇糾紛,都學藥鋪抓藥——"三查七對":查印章、查日期、查簽名;對金額、對條款、對證人、對證物。
老輩人有句話:"寧信街頭三聲鑼,莫信狀紙一行墨。"真正要防的,不是明晃晃的刀槍,是暗搓搓的筆墨。就像現在看合同,他說"最終解釋權",你就問"最終是誰?解釋給誰聽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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