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放心!不打擾,一定不打擾。”
餘婆子怕雷振山從她口袋裡把錢拿走,這大晚上的,家裡除了她和懷裡的孫子,一個人都沒有。雷振山要是反悔,準備將錢拿回去,她沒有任何反抗能力。
人家是人高馬大的漢子,她一孤老太婆,怎麼可能是他的對手?
吳月梅就是個掃把星,她已經將人高高掛起來叫賣了一個月,都沒人敢來她家裡買,人人都嫌棄她生了娃。
她從八百塊降到五百,三百,最後降到了二百,才好不容易釣到雷振山接手。
要是賣不出去,她就得砸手裡,養個奶娃不費多大事,要是養個成年女人,她力不從心,沒那麼大能耐。
又不敢將吳月梅的手銬腳鐐放開,怕她逃跑,自己一個老婆子,哪裡追趕的上她?就算跑不掉,被人撿了去關起來,她還是一分錢撈不著。
好不容易賣出去兩百塊,哪兒能輕易還回去?這些錢,足夠她將孫子養大。
“不行,你必須給我立字據。”雷振山是個直腸子,說話也不是那麼好聽,“餘家就剩下你們一老一少祖孫倆,誰知道你能不能將這奶娃子養大?
要是你半中間去了,這奶娃子不得找他親媽。是我想岔了,沒想到這一層,剛才走著走著突然想起來了。
餘婆子!兩個選擇,要不你給我寫字條,立字據。以後就算你死了,這奶娃子也不能找他親媽撫養。
他親媽被你賣給我了,人家不想走,是你逼著走的。要不你把錢還給我,咱們就當沒這回事。”
餘婆子為難地看著雷振山:“立字據可以,問題是我也不會寫呀,你會嗎?”
雷振山搖頭:“我不會。”
他身後的吳月梅出聲:“我會。要不我寫,你們倆按手印?”
餘婆子沒有異議:“行,你寫,我去找紙筆。”
家裡以前老頭子在時用過紙筆,餘婆子一直保管的很好,就為了留下個念想,沒想到今天派上了彆的用場。
紙是發黃的信紙,筆是鋼筆,還有半瓶墨水。
吳月梅擰開鼻毛,將鋼筆頭伸進墨水瓶裡灌上墨水,試著在紙上畫了幾下,見出水了,能用,轉頭問雷振山:“你打算怎麼寫?”
雷振山一愣,好想說:“就按照你之前說的那樣寫。”
轉念一想,不行,不能讓餘婆子知道這主意是吳月梅出的,怕她要發飆。
裝模作樣地思考了一下,告訴吳月梅:“一,以後你是我的人,跟餘家沒關係。你的孩子也跟你沒關係,以後不能私下裡偷偷看孩子。
二,餘婆子不能帶著娃私下裡去找你,被我知道,對她不客氣。不但要拿回我買你的二百塊錢,還要將她痛揍一頓。
你把這兩點寫上,讓餘婆子按手印,以後這紙條就放在我家,餘婆子敢不遵守,就按照紙條上立的規矩來。”
餘婆子嚇一跳,雷家好幾個兄弟,他們祖孫倆根本不是人家的對手。她哪兒敢不遵守約定?不自己找死嗎?
“不會,不會。隻要吳月梅去了你家,以後就是你媳婦,跟我們餘家再無瓜葛。”抱著苦累睡著的孫子,餘婆子拍著胸脯保證,“我也不會去你們雷家找她。”
吳月梅將字條寫好,遞給雷振山,屋裡沒有紅泥按手印,他咬破自己的手指,等血出來再按上去。
餘婆子有樣學樣,也咬破手指,按了手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