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哲天擺了擺手:“不用,我親自去找那孩子,有些話得問清楚,不能稀裡糊塗的。”
“你確定了?她就是你家娃?”
“十有八九。”陳哲天哽咽著,“她的側顏太像我家蘭英,看見她,就像看見了蘭英。”
老牛將文件收起來,裝進檔案袋:“老陳!你說話委婉一些,彆嚇著孩子,也不知道她父母有沒有跟她提過你和蘭英。”
陳哲天心想,孩子的父母肯定提過,沒提,不會聽見他的名字時那麼吃驚。他也是從她吃驚的表情裡窺探出一絲端倪,才想著來看看她的檔案。
沒想到真讓他找到了。
不說彆的,就“陳富貴”這三個字,足以說明一切。
當時的醫院沒有那麼嚴謹,登記病人信息,不一定非得是病人本人的名字,家屬的名字也是可以的。
據醫院的醫生說,陳富貴的家屬來醫院生產,孩子沒足月,沒有留住,走時把他的孩子抱走了。
不是他們主動要抱走的,是醫院看孩子被遺留下來,一時半會兒找不到合適的人喂養,就讓陳富貴的家屬喂養幾日。
當時隻是權宜之計,值班醫生粗心大意,沒留下陳富貴的具體信息。
後來孩子的父母一直沒出現,他們也沒將這事放在心上,以為孩子的父母不要那個被遺棄的女嬰了。
讓孩子跟著陳富貴夫妻倆回去,算是救了一條性命,沒想過孩子的父母會找來。
隻要找到陳富貴,就能找到那孩子。
問題是他把縣裡所有的“陳富貴”都找了出來,就是沒有他想要找的那一個。
這件事他們沒有權利責怪醫院,是他們做父母的沒有儘到責任,將孩子放在醫院裡不管不顧。
想想醫院也沒做錯,孩子無人照看,必須找人養著,否則出了事怎麼辦?
妻子蘭英也沒錯,他們所在的大山附近的確有狼出沒,她一個弱女子,剛生產完,不顧一切回去,隻是想看看他的情況。
要是抱著孩子,萬一遇上狼群,豈不是給孩子尋了條死路?
她一個人,真遇上狼或許還能想辦法避開。
不帶著孩子,是為了孩子好。
誰能想到那些人將他們一關就是半年多,根本不給他們開口說話的機會,也不理睬他們,就關著。
後麵有人出麵將他們帶回京都,不跟著走都不行,不走就被視為泄密者。夫妻倆苦苦哀求,說明情況,才允許耽誤三天,找尋孩子。
結果,三天過去,一無所獲。
原來孩子被帶離了縣城,去了豐裕市,難怪他找不著。
“她父母不知道蘭英,卻知道我,蘭英當時在孩子的身上留下了一張紙條,寫了我的名字。”
這個情況,陳哲天和劉蘭英一直都沒對人說起。
“還有這事?”老牛震驚地看著陳哲天,“你怎麼從沒提過?”
陳哲天歎了口氣:“有啥可提的?知道的人自然知道,不知道的人說了也不懂。老牛!謝謝你的大力支持,我回去了。
幫我保密,我還得去確認一番,等我真的找回孩子,一定好好感謝你。請你喝酒,不醉不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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