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大姐對金錢欲望太重,他也不會拿出來,仗著這份股權,她極有可能拿捏公司的經營。
經過這段時間的接觸,他覺得大姐是個極有主見,極為通透的人,即便股權給了她,也不可能插手公司的經營。
所以他才拿了出來,沒想到大姐竟然拒絕了。
這說明什麼?
說明她根本沒把這份股權看在眼裡,人家就算是窮,也窮的有骨氣,不要老爸給的一分一厘。更讓他感動的是,他說父親不止有她一個孩子,還有他和弟弟們。
其實當初父親要把自己的股份全給大姐,不分給他們兄弟,他心裡是有意見的。
父親哀求他們說:“我愧對你們的大姐,她自生下來,就沒見過我的麵,我沒陪著她長大,沒看著她嫁人。
她受苦受難,我都沒見過,她是哭是笑我也不知道。我回去找她,以為她不會認我,可她還是認了。
每天儘心儘力照顧好,給我做各種各樣好吃的,一句埋怨的話都沒說過。我把手裡的這點股份給她,也是希望她老了能有自力更生的能力。
你們不要覺得委屈,因為你們都是在父親身邊長大的,唯有我的女兒,從小到大,我沒陪過她一天。
我不在了,不能再陪著她,就讓我的錢陪著她吧!你們看開些,她要不要還不好說呢?”
要不是親眼所見,打死李宗瑞都不會想到父親一語成讖,大姐她真的不要這份錢。
是他狹隘了,他不該這麼晚才把協議拿出來。
他該一進家門,就把股權轉讓書拿出來的。
“姐!你為什麼嫌棄?”李宗瑞眼眶紅紅地問。
李青香望著他,語氣平靜:“我不是嫌棄,是受之有愧。我不能給公司做什麼貢獻,自然就不能隨便分錢。
公司是父親創辦的吧?他的東西,怎麼隻能給我一人?再說我是出嫁女,家裡的東西不該分給我。
還有一點很重要,爸他不止我一個孩子,還有你們,我最多隻能繼承五分之一。”
她有自己做人的原則,她不想沾惹海外李家的事,免得沒完沒了。
拿了他們的股份,就得跟他們牽扯在一起,不拿,大家沒有什麼利益牽扯,自然相安無事。
何況他們原本就是陌生人,何必因為一個死人強行捆綁?
她手裡有錢,不需要再多一些。
再多將來就是個麻煩。
家裡這幾個兒女都不是好說話的,何苦讓他們為了錢吵得不可開交?不如就斷了這份財富,也好讓他們安分守己。
前世她聽人說過一句話,能力跟財富不匹配,最後招來的都是無妄之災。
她沒有能力,不知道這份股權有多少財富,不管是多是少,她都不想沾染。
父親不在了,她跟海外幾個名義上的弟弟,其實比陌生人還要陌生。
“你把這份東西收回去吧!”李青香將陳富貴看過的股權書放到李宗瑞麵前,“收好了,可彆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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