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嗬嗬……”
李承乾先冷笑兩聲,然後反問道:“你可知道,為何會是兩個婦女來到府衙?
按照常理來說,隻要其中一個舍得下狠手,就能把嬰孩奪過去,另一個選擇報案!
你可曾想過,為何會鬨到府衙?”
“這……”
這個角度看起來很簡單,但有些人就是讀書讀傻了的,就想不到。
說他們閱曆不夠也好,說他們讀書讀傻了也罷,反正就那麼回事。
“不用你來回答朕,既然已經考完了,朕告訴你答案!
既然能鬨到府衙,就代表兩個婦女都很在意這個孩子。
其中想要搶奪孩子的人,也是鐵了心想要這個孩子。
不然的話,她難道不怕鬨到府衙被拆穿嗎?
這就是兩人能鬨到府衙,最根本的原因。
斷案的時候,犯案之人都是會向著自己說話的,作為判案的官員,絕不能感情用事。
不能先以自己的想法,來判定誰可能是搶孩子的人。
切入點很簡單,看看誰對孩子最在意,不就好了嗎?”
聽到李承乾說話的學子,有些大點其頭,嘴巴不由自主的翹起。
有些若有所思,甚至當場在自己頭上拍了幾巴掌。
為啥這麼簡單的問題,他們就沒想到呢?
“基於這個根子,想要想到辦法破案,就很簡單了。
比如說,讓兩位婦人一人抓著嬰孩的手,一人抓住嬰孩的腳。
跟她們講,必須緩緩用力,誰能把孩子搶過去,誰就是孩子的母親!
真正孩子的母親,是絕對承受不住的,她會主動放手,甚至都不會允許官員這麼乾,隻因為為母則剛!
第二種方法,既然是三朝未滿的嬰孩,那他就必然是吃母乳。
隻要派幾位百姓女子看著她們,嬰孩吃誰的奶,自然就是誰的!
這種方法,對雙方都沒有母乳的無效!
第三種方法,抱過孩子,假裝手滑落地。
孩子真正的母親,這個時候視線不可能離開,心思也不可能離開。
她的本能反應,一定是第一時間接住孩子。
反之,另一個因為孩子已經被官員接過去,心中肯定有恐懼,肯定會猶豫,反應就會變慢。
第四種方法,對於那種嬰孩來說,本能大過一切。
已經熟悉了自己母親的味道,如果是非母親的人抱著,短時間一定哄不好!
為了保證準確性,可以用多種方法驗證,不能隻單用一種方法。
你看,朕隨便就能想到四種方法。
這兩道題,就沒有唯一答案,你可福氣?”
“學生……學生枉讀聖賢書!”
質問的學子長揖到底,隨後捂著臉哭出聲來。
幾十年的寒窗苦讀,沒想到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。
此刻,他已經怪不得李承乾了。
話一說穿,這就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,甚至都用不上書本上的知識。
可就因為用不上書本上的知識,他居然想不到,反過來還怪李承乾出題為難。
“朕還要告訴爾等的是,這道題還有一個隱藏的可能性。
之前朕說了,這兩個婦女敢鬨到府衙,除非搶嬰孩的婦女,真的是膽大包天,如何敢跟著苦主進入府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