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朝之後,百官拿著盒子回家,不管好奇也好,彆扭也好,總得試試新的官服。
一番折騰之後,百官們發現,這新官服確實好用。
不隻是穿著起來極為方便,重點是很清爽。
如果要裝東西的話,雖然袖子裡沒有口袋了,但兩側都有口袋,胸口也有口袋。
寫字不再需要用另一隻手拉著袖子,走動的時候也不再怕掛到什麼東西。
除了心理上還有些不習慣,感覺穿起來好像哪兒都不對勁外,似乎一切都好。
尤其是在鏡子麵前照了照,發現雖然心理上不太好接受,可這官服穿起來確實筆挺又威嚴,不知不覺的也就喜歡上了。
除了一部分老學究,還是覺得各種難受,大多數接受反而挺快。
雖然這官服,從中間破開扣起來的方式,有點不符合目前時代的禮儀習慣。
但方便這一點,是沒有任何替代的。
不說彆的,一個人就能穿,並且簡單明了,這實在是種福音。
程咬金府上,他無師自通的在自己脖子上圍了一塊大的布料,坐在椅子上。
而他的夫人,手裡拿著一把剪刀,在他的頭上比劃。”
“老爺,真要剪啊?”
“趕緊的,俺老程早就不想留著這玩意兒了,戴頭盔熱死了!
這可是陛下讓剪的,可不是俺老程自作主張。
那些陛下口中的腐儒,估摸著還有點顧忌,俺老程可不怕。
趕緊剪了,讓俺老程試試,到底是個什麼感覺。
就按照這個剪!”
程咬金說著,還指了隻能畫這三十八個發型的紙。
他指的那個發型,是一個平頭,可謂是除了和尚頭之外最短的。
程咬金從來就不是一個喜歡守規矩的人,但是生活在這個世上,人人都難免被影響,有些規矩自然也會遵守。
但不代表,他就覺得這些是對的。
就像他說的,戴個頭盔真是熱死了。
可他的夫人不這麼認為,她總覺得哪裡不對。
見她還在猶猶豫豫,程咬金乾脆自己奪過剪刀,卡了一下,就把自己的頭發剪掉一大截。
這下好,徹底難看了。
程咬金斜眼道:“來來來……趕緊的!
總不能讓俺老程,以現在這個模樣去上朝!
小心點,慢慢來,一層一層的剪。”
“這……好吧!”
崔氏無奈,隻能一點一點的修剪。
她也怕,一不小心要是剪多了,那肯定會很難看,剪掉的頭發又沒辦法補回去。
如此一來,整整花了差不多兩個小時,把程咬金的耐心都給耗乾了。
終於,一切搞定。
“老爺……應該,應該可以,你自己看看……”
崔氏圍著程咬金繞了兩圈,然後把一塊小鏡子,遞到他麵前。
這塊小鏡子,還是拍賣回來的,花了二兩銀子。
人家杜荷也明確說了,鏡子本身不值錢,值錢的是框架和銘刻,代表這是第一批鏡子,是登記在冊的。
某種意義上來說,也算是個傳家寶,這才能夠拍到二兩銀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