怒雪威寒,天地肅殺,千裡之內一片銀白,幾無雜色。
有些人很喜歡冬天,因為冬天可以賞雪、賞梅,可以吃熱辣辣的火鍋,可以躲在暖烘烘的被窩裡睡大覺。
這些樂趣是彆的季節享受不到的。
但享受樂趣是有代價的,最明顯的代價就是金錢,所以,喜歡冬天的,一定是富貴人家,不可能是窮人。
冬天是窮人最要命的日子,窮人們都希望冬天能來得遲些。
其實不僅僅是窮人,有錢人也並非都喜歡冬天,哪怕官宦亦是如此。
就比如現在,一道聖旨,便不得不離開溫暖的被窩,去風雪飄搖的塞外接一群注定會遭受刺殺的“靶子”。
李瑾瑜騎著老酒走在最前邊,渾身上下好似一根骨頭都沒有,懶洋洋的一動不動,任憑風雪撩動潔白的狐裘。
李瑾瑜身側亦有一騎,此人年歲約莫二十二三,劍眉星目,容貌俊朗,是李瑾瑜最羨慕的那種硬朗容貌。
此人不是彆個,正是李元芳。
草原之上,戰端再起,遼國向武周求親,很顯然是要再添一枚砝碼。
無論是野心勃勃的蒙元,還是剛剛分裂為兩家的女真,都不希望武周參與這場角逐,派出刺客乃是必然。
不僅草原會有刺客,武周境內也絕不可能太平,如此渾水摸魚的良機,任何有野心的大勢力都不會錯過。
誰都明白,刺客必然會來!
李元芳看了李瑾瑜一眼,為了緩解內心的緊張,問道:“我有個問題,想了好幾天都沒想明白。”
“什麼問題?”
“明明我比你大一歲,為何你是我的師兄,而我卻是師弟呢?”
“咱們家是按入門順序算的。”
“入門?”
“對啊,雖然你年歲比我大,但從入門時間算,比我差了好幾年呢!”
“不對不對不對,你這話不對,我聽說過,你並沒有拜入師父門下。”
“一日為師終身為父,我既然已經認了義父,怎的不算是拜入師門?”
李元芳無話可說了。
倒不是真的想不到理由,而是在胡攪蠻纏方麵,還是李瑾瑜更加擅長。
李元芳是非常安靜的人,如果不是有必要,他可以一整天不講話,一定要講話的時候,也會說的非常精煉。
提及師兄師弟問題,隻是為了尋一個話頭,沒必要為此多費口舌。
師兄也好,師弟也罷,過不了眼前這一關,都不過是黃土一堆。
“你覺得殺手何時到來?”
“不知道,不過如果一件事情,咱們能夠想到,朝中文武大臣,當然也能夠想到,敵人同樣能夠想到。”
“所以敵人不會來的很強。”
“如果讓我設計計策,應該會派來正好吃掉咱們的高手,然後再用這批高手作為誘餌,打一個反偷襲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如果派來的高手,實力遠在咱們之上,被中原高手埋伏偷襲,豈不是會吃一個大虧?如果打不過咱們,派過來又有什麼意義?還不如不來呢!”
“師父說,你的直覺很準,要不要猜一猜,誰會最先到來?”
“這怎麼可能猜得到!”
“不過……人已經來了!”
話音未落,李元芳騰空而起,手中不知何時多了把二尺短刀。
刀鋒在掌心快速回旋,身體亦隨之回旋環繞,寒芒一閃,血光崩現,雪地裡多出三具被腰斬的屍體。
李元芳是尉遲真金弟子,所有武功均是在軍中曆練,出手狠絕,不留半分情麵,刀刃上的鮮血還未滴下,寶刀已然再次揮出,又掀起一片血光。
尉遲真金年輕時,能夠把三把唐刀玩出花來,花裡胡哨甚是迷幻。
隨著年歲漸長,武功愈高,花裡胡哨的招式棄之不用,隻保留了來自於軍中的鐵血殺招,招式簡練到極致。
李元芳繼承的,便是這種刀法。
沒有任何奇詭變化,也沒有刀出如龍的霸道,更不是分川斷海的絕刀。
隻有一個字——殺!
每一種能夠被稱為兵刃的,創造出來的目的都是為了殺戮。
殺戮是兵刃最本質的價值,李元芳則完美的詮釋了這個價值。
刀光如影隨形,片刻不離敵人周身要害,出招簡單淩厲,力求一擊必殺。
每一次閃爍出淒厲的光芒,都能帶出一縷血光,隱藏於雪地中的十數位殺手,竟在半分鐘內儘數身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