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個問題問的很好!”
李國助由衷地讚道,然後開始解釋起來,
“這四種火槍中最長的,我稱之為步槍,是給步兵使用的。”
“形狀與步槍相近,但槍管較短的那種,叫騎槍,是給騎兵使用的。”
“另外兩種手槍,彈重十錢的,是步兵手槍,彈重六錢的,是騎兵手槍。”
高貫點了點頭,又低下頭看了一陣圖紙,突然抬頭問道:
“這四種火槍,彈重不是十錢,便是六錢,都遠超一般鳥槍的彈重,”
“小當家如此設計的目的,是為了破甲嗎?”
“不錯!”
李國助含笑點頭,十分欣賞高貫對火器的悟性,
“不愧是翁先生的得意門生啊!”
高貫一笑,正想謙虛兩句,不料李國助又接著說道:
“去年我讓父親帶來了三百隻斑鳩腳銃,”
“論到破甲能力,那種火槍當屬現今所有火槍之最,”
“但我始終覺得,這種火槍守城有餘,野戰則略顯笨重,”
“特彆是用它對付建奴的騎兵,恐怕有失靈活。”
“所以我適當削減了彈重和槍管長度,”
“使斑鳩腳銃射擊時不再需要支架,便成就了這款永明1617式步槍。”
“理論上,它的裝填速度也應該能超過斑鳩腳銃不少。”
“破甲能力方麵肯定不如斑鳩腳銃,但在百步之內當能洞穿三重重甲,”
“絕非彈重三錢的鳥銃所能比擬,即使是魯密銃也不能與之相比。”
“至於永明1617式步兵手槍,主要是為了給步兵防身之用。”
說到這裡,李國助停下來看了看高貫,又掃視全場,想看看大家有沒有理解他說的這些。
明代鳥槍的彈重一般就是三錢,也有達到六錢的,但隻是極少數。
據《武備誌》等記載,普通的明軍鳥槍一般鉛子重3錢,約11.16克,
這種鳥槍槍管用熟鐵打造,有準星、照門,安裝在木托之上,
每次裝粒狀黑色火藥3錢,其口徑在9~13毫米之間,射程可達300米左右。
作為明代鳥槍中的精品,魯密銃長約5~7尺,重約8斤,每發裝藥4錢,鉛彈3錢,
其射程遠、威力大,且一器兩用,敵遠時射擊,敵逼近時倒轉槍頭作斬馬刀用。
魯密銃彈重依然隻有三錢,之所以射程遠、威力大,完全是因為槍管長。
但三錢的彈重依然限製了其破甲能力和彈藥飛行的穩定性,最終影響到的還是命中率。
過長的槍長對裝填也造成了障礙,加長了裝填時間。
要想在射程、威力和裝填速度之間取得平衡,槍長4.5尺左右是單兵槍的極限,
比如英國“褐貝絲”燧發槍就是典型的步兵長槍,
全槍長度一般在60英寸左右,約合4.5尺左右。
至於調轉槍頭可做斬馬刀,就是個笑話,還不如琢磨一下刺刀呢。
說穿了魯密銃不過是明朝從奧斯曼土耳其學來的。
而論火器研發水平,奧斯曼土耳其仍不過是歐洲人的學生,還是不太聰明的那種。
何汝賓《兵錄》中提到明軍裝備過彈重6錢的鳥銃,裝藥4.5錢,射程可達兩百餘步。
隻可惜這種鳥銃在明軍中的裝備率顯然是遠遠不及3錢彈重的鳥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