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,由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。
勞務派遣中存在三方關係。
勞務派遣單位是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,承擔著用人單位的責任,如支付工資、繳納社保等,同時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,約定派遣事項和服務費用等。
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係,按照勞務派遣協議和用工單位的要求,在其安排的工作崗位上提供勞動,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和監督。
用工單位是實際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單位,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需要,通過勞務派遣單位招聘所需人員,
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安排和管理,但與被派遣勞動者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。
總體而言,對於17世紀的朝鮮來說,這種用工形式實在是過於超前了。
畢竟那可是資本主義發展到高級階段才產生的事物。
李國助當然不會蠢到,把這麼超前的東西,用到當今這個封建主義盛行的時代來。
他剛才說出這四個字,隻是下意識而已,畢竟那可是前世留給他的靈魂烙印啊。
所以當李德提出這個問題時,一下就把李國助問了個大張嘴。
於是他在心裡默默組織了好一陣語言,才開始一本正經地胡謅起來:
“所謂勞務派遣嘛,就是一種實業公司麵向雇工提供的額外的跨境勞務介紹服務,”
“假如說,我把你派到朝鮮平安道去開拓市場。”
“你在那裡購買或租借土地,建立農場,雇傭當地人進行農業生產。”
“在這個過程中,你可能會發現一些南海邊地公司急需的人才,”
“比如年輕女性、技藝高超的工匠、善於管理的執事等。”
“這個時候,你就可以嘗試把他們介紹到南海邊地來工作。”
“同時,你也要給他們提供可靠的出境服務,確保他們不會遭到朝鮮官府的追捕。”
“公司總部會根據人才質量,向你支付相應的報酬。”
“當然這些人才也可能會拒絕你的介紹,這取決於你對待他們的態度。”
“一般來說,隻要他們在你的農場工作時,你能給予他們優渥的待遇,”
“就能打消他們的戒心,得到他們的信任。”
“隻是農場嗎?就不能做其他產業嗎?”金順姬突然開口問道。
“當然可以啊!”
李國助理所當然地高聲說道,接著又以正常語調解釋起來,
“你們可以投資興辦采礦、冶金、紡織、造紙、軍械等多種產業,”
“隻要是你們能想到的,適合當地,且不會觸犯朝鮮法律的產業,你們都可以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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