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秒鐘的沉默,漫長得像三十年。
方臨珊的指甲深深掐進掌心,她甚至能想象母親此刻的表情——一定是抿著唇,眉心蹙起兩道細紋,就像當年發現她偷偷把流浪貓抱回家時的模樣。
“你給陳阿姨打電話了沒有。”母親終於開口了。
“我還沒敢,不知道要怎麼說。”
“所以你想當這個好人?”方母的聲音突然尖銳起來:“方臨珊,你彆忘了,你隻是跟他一起長大的玩伴,不是監護人。”
“可是,你也知道的,現在陳阿姨很難,阿哲也不想給他媽媽添麻煩。”
“再難,她也是他媽呀,也是他的直係親屬啊,人家兒子要做這麼大的手術,退一萬步講,你都應該通知人家一聲。”
“可是我……”但她的話都沒有說完,就被她老媽很現實的一句話給懟回去了。
“可是什麼呀方臨珊,你傻呀,把小時候說過的一句話當真嗎?”如果沒記錯的話,她小時候是說過一句“我長大了照顧他。”
“其實我……”
“你得記住,你和他沒有實際上的關係,你負不了這個責任的。”
“媽,我喜歡上他了。”當這句話說出口時,她竟感到如釋重負:“不是什麼心地善良,也不是什麼有責任心,更不是什麼想當姐姐。”
“你……你說什麼?”很明顯,聽到這句話的方母,大腦都沒捋太順。
“我說我喜歡他、”停頓了一下,她很是大聲的對著電話說了一句:“確切的說,是愛上他了。”
“不是,珊珊你該不會是把你倆小時候過家家的事,當真了吧?”瞧瞧,這竟然是她這個當媽的第一反應。
“我的媽呀,我都已經二十六歲了。”
“你還知道你二十六歲啊,你比人家大那麼多。”
“可我喜歡他。”方臨珊這次說得更清楚,更堅定了:“不是什麼姐姐對弟弟的喜歡,是女人對男人的喜歡。”
聞言,方母的手指猛地攥緊了桌沿,指節泛白。她的腦海裡瞬間閃過陳明哲的模樣——蒼白、瘦削,笑起來時,眼睛彎成月牙,像個沒長大的孩子。
“他……他還不到二十歲。”她的聲音有些發抖,“珊珊,你比他大七歲。”
方臨珊沉默了幾秒,聲音很平靜,像是早已預料到老媽的反應: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?”她的聲音陡然提高,“你知道什麼?你知道他活不過三十歲嗎?!”
這句話像一把刀,狠狠紮進空氣裡。
方母的胸口劇烈起伏著,耳邊隻剩下自己急促的呼吸聲。她不敢相信自己剛才說了什麼,更不敢相信女兒會……
“媽。”小姐姐叫著打斷了她,聲音輕得幾乎聽不見,“所以我更不想浪費時間。”
這句話換來的,就是方母不自覺的一聲尖叫:“方臨珊……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?”
她的聲音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:“你三十歲的時候,他才二十三歲!你四十歲的時候,他可能已經……”
而電話這邊的方臨珊,都沒敢把這句話聽完,就立馬掛斷了電話,整個人杵在原地發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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