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芳敏今天穿了條藍牛仔褲,配件白襯衫,清爽又精神,走在路上誰都忍不住多看兩眼。
“芳敏來啦!”
“芳敏你不用操心,剩下的交給我們!”
“哎喲,芳敏這皮膚越來越好了!”
“你唱的那首歌我可喜歡了,啥時候教教我們?”
“上次你演的那個劇,我都連看三遍了!”
她在村裡當度假山莊的大管家,天天走東家串西家,早就和大家混成了熟人。
現在一露麵,打招呼的比路還多。
阮晨光笑著說:“不錯嘛,跟村裡人都打得火熱啊。”
虞芳敏得意地揚了揚下巴:“那當然,不光阮家村,周邊幾個村子我也混熟了。
我現在可有不少‘村民粉絲’,小姑娘們見了我就要合影,小孩子們喊我‘芳敏姐姐’。”
阮晨光笑出聲:“我還怕你不習慣這兒呢,沒想到你適應得比誰都快。”
說實話,這地方山清水秀,吃的也新鮮,但剛把虞芳敏接來時,他還是有點擔心。
畢竟從大城市來,又是明星身份,能不能受得了鄉下日子還兩說。
沒想到她不但沒抱怨,反倒乾得風生水起。
彩雲洞山莊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條,稻園、魚塘、果園、竹林、藥田,全都安排得明明白白。
更難得的是,跟村裡人處得跟一家人似的。
這本事,可不是誰都有的。
聽阮晨光誇她,虞芳敏抿嘴一笑:“我啊,其實特彆喜歡這樣的日子。
抬頭是山,低頭是田,吃的是新鮮菜,睡得踏實,心裡沒負擔,比當什麼天後自在多了。”
不過有一件事,她沒說出口——身份變了。
當初當頂流歌手的時候,走到哪兒都有人捧著,風光無限。
可那表麵的光鮮底下,其實活得挺憋屈。
說白了,再紅也是個打工的,得聽公司安排,連呼吸都得按劇本來。
公司光想著撈錢,給她排得滿滿當當,全年三百六十天,不是在趕通告就是在去通告的路上,連睡個囫圇覺都成奢望。
更讓她反胃的是,偶爾還得去些飯局湊數,說白了,就是去給人當擺設,陪笑臉,陪富商吃飯。
雖說以她的名氣,酒一般不用沾唇,可這種場麵照樣累得夠嗆。
而且席間總有些財大氣粗的家夥,眼神不乾淨,話裡有話地暗示,想把她“包養”了,聽得她心裡直犯惡心。
虞芳敏感慨地說:“我當年當頂流那會兒,就是個賺錢工具,東奔西跑,全是為了進賬。
可現在不一樣,我在這兒,是為自己活著,每天呼吸著新鮮空氣,心裡特彆踏實,特彆痛快。
真想就這麼一直住下去。”
阮晨光隨口接了一句:“那就住唄,你是自家人,想待多久都行。”
虞芳敏一聽,嘴角立馬翹了起來,眼睛亮亮的:“真的嗎?那太好了!謝謝你,老板。”
兩人正聊著,不知不覺就走到了稻田邊。
抬眼一看,滿眼金黃,稻浪翻滾,沉甸甸的稻穗壓彎了稈,一眼望不到頭,等著開鐮收割。
一位村婦望著田裡,忍不住大聲喊起來:“成了!今年穩豐收!芳敏你看,這穗子多結實,粒粒飽滿,曬乾了肯定壓秤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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