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人都弄好了,他也不矯情,由著去吧。
足足一個小時,水放滿,花瓣堆成小山,霧氣嫋嫋升騰,整池子跟天宮浴池似的,朦朧得讓人想跪。
阮晨光被阿尼卡和特麗莎攙著下水。
一進去,十幾個姑娘也跟著滑了進來,圍著他擦背、揉肩、遞香膏,手法又輕又熟,像是練了半輩子。
他這一泡,整整五個鐘頭。
泡完,渾身骨頭都軟了,像剛從溫泉裡撈出來的麵條,又舒坦又沒勁兒。
其實早就不需要洗澡了——修煉到他這境界,體內一塵不染,連汗都流不出汙垢。
但有人捏肩揉腿,還有香噴噴的姑娘圍著轉,這感覺,跟自己搓澡能一樣?
等他披著薄袍出來,金宮最大的房間已經亮得像燒著了。
幾百盞金燈同時點著,天花板都染成了暖金色,地板光得能當鏡子。
地上,一群姑娘正在跳舞,長裙飛旋,腳踝叮當,腰肢擺得像風裡的柳條。
天竺美女是真不少,可打扮得……嘖,實在辣眼睛。
已婚的鼻子上穿鐵環,未婚的掛一串鈴鐺,走路跟風鈴集市似的,晃得人頭暈。
阮晨光一句話:把所有首飾全摘了,統一換紗麗。
彆誤會,紗麗不是結婚專用。
未婚姑娘也能穿,隻不過——沒結婚的把紗麗裹到腰上,結了婚的直接披到腳跟。
富家女穿絲綢,繡金線,貴氣逼人;窮人家穿棉麻,灰撲撲的,但照樣穿得像幅畫。
顏色也有講究。
白的是喪事,紅的是新娘,黃的是祭神。
阮晨光這兒,全是紅和黃。
紅紗麗襯得皮膚像蜜糖,黃的像落日融進裙擺,一轉身,整間屋子都亮了。
換了這身,這些姑娘才真像從神廟壁畫裡走出來的。
不鬨騰了,不刺眼了,反而跟金宮渾然一體,美得剛好處。
他癱在軟榻上,邊看舞,邊琢磨事。
來天竺?真沒計劃,純屬路過。
可既然來了,總不能光吃白飯。
第一,等那幫老頭子把上古文字翻出來,好參悟從遺跡帶回來的功法。
第二,趁這地界靈氣足,繼續把體內的氣壓得再緊點。
煉氣巔峰了,築基的事兒,該提上日程了。
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——在這兒,安插點自己的人。
他現在一個人能掀翻一個國家,可勢力不是靠單打獨鬥堆出來的。
你伸手要個東西,有人能立刻遞到你手裡,跟呼吸一樣自然——那才是真自在。
以前這地界,是婆羅門說了算。
可現在?早不是了。
有錢,種姓低也能娶小老婆、喝威士忌;沒錢,哪怕祖上是祭司,也得蹲街邊啃麵包。
可你若是個上師?
——管你是酋長、富豪,還是掃大街的,見了你都得低頭鞠躬,手捧鮮花,像見了真神。
沒人敢不敬。
沒人敢不聽。
阮晨光閉上眼,嘴角輕輕一勾。
這地方,挺適合紮根的。
阮晨光打的主意,是借著上師這層皮,悄無聲息地把天竺教捏在手心,慢慢養成自己的班底。
這兒的人,信教就跟吃飯喝水一樣自然。
而天竺教,信徒遍布全境,十個人裡九個半都磕頭念經。
隻要攥住這教門,往後在這地界上,想搞啥事都跟走路一樣輕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