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時候張凱剛好回家了,聽到這邊屋子的動靜,趕忙走了過來,
“他都18歲了,不管他也餓不死,誰讓你管的?”
林芳看到張凱就很不滿,
“他都要去滬市打工了,你這個當爹的連基本的生活費和路費都不願意給他,還好意思在這裡說?”
張凱見自己在兒子這邊不占理,就說起了女兒,
“你以為你出了點錢就很了不起嗎?張玲的吃喝拉撒還不是我們在管。”
林芳從心底瞧不上這個男人,
“是呀,女兒也不麻煩你了,我現在就把她帶走。”
張凱把手往女兒麵前一攔,
“想都彆想,你這個當媽的平時什麼不管,就出了點生活費,現在女兒長大了會乾活了你就帶走,想得美!”
張玲像林芳,骨子裡就是一個勤快的人,放學回家不是割豬菜就是做飯掃地。
不說彆的,就自己屋前的水泥地,每天都是張玲掃,他那個繼女比她還大兩歲,一次都沒掃過。
張凱早就後悔了,和林芳離婚找了現在這個懶婆娘,日子越來越窩火。
他想林芳還像以前一樣回來,現在看到不可能了,就想拿女兒來要挾。
林芳看了看快和自己一樣高的張玲,13歲的她高高瘦瘦,黑黝黝的臉蛋帶著一絲倔強。
如果她不管,張玲的未來肯定沒了,初中畢業出去打工?甚至直接在家裡乾農活,然後找個人家嫁了,給她爸一點彩禮把自己賣了?想都不敢想。
她牽起張玲的手,“去房間拿你自己最重要的書,跟媽走。”
前婆婆和張凱都瞪著她,
“不準走!”
林芳不敢和他們直接搶女兒,她怕弄疼了她,安慰她,
“我去找村乾部。”
她直接去了村長家,村長同意和村支書一起去協調,好巧不巧村支書走親戚還沒回,隻好勸她,
“不要急,你先回你娘家,明天再過來,我們一起去找張凱。”
林芳隻好點頭答應。
她不放心女兒,又回去告訴她第二天再來接她。
回到娘家的村頭小賣部,才和林月月打了電話,告訴了她這邊的情況。
林月月的伯伯,伯娘,知道林芳的遭遇後,氣得牙癢癢,
“我早就估計,那個老婆子不會同意張玲跟你走,他們太自私了,隻考慮自己,不會考慮她的未來。”
林芳大哥是個老實的土農民,這一刻他知道妹妹需要他,狠狠的說道,
“我明天和你一起去,都判你了還帶不回來,難不成想反天了。”
林芳點頭答應。
第二天,林芳,自己爸媽和大哥,四個人浩浩蕩蕩的來到了張凱的村裡。
村長和支書也不想兩家鬨起來,說起來這個事情,張凱這邊不占理。
兩邊坐在一起爭論了很久,死不要臉的張凱見拗不過眾人,最後提出讓林芳拿5000元錢就讓女兒走。
林芳的大哥氣不過,上去就要揍他,村乾部連忙拉扯住才免了一場打鬥。
林芳氣得眼淚直流,自己真的是瞎了眼,這男人剝削完自己,還想著剝削女兒……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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