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朝陽看到借款處清楚的寫著大哥11月29日借走2000元看病,“你做賬真細致啊!”
林月月合上賬本,鎖上抽屜,笑了笑說道,
“那當然,我可是有會計證的人!”
她推開王朝陽的手,
“我累了,明天還約了姐姐一起去省城,早點睡吧!”
王朝陽又用手環住了她的腰,嘴湊到了她耳邊低語,
“我就想抱著媳婦兒睡覺……..”
第二天,兩姐妹到達省城新新佳超市,就各自到了各自的檔口忙活。
林月月正和店長文華聊最近的情況,林娟打來電話,
“月月,快來我店裡,有人找茬。”
林月月拐個彎,兩分鐘就到了林娟店裡,隻見一個顧客和營業員吵得不可開交。
微胖的女人拿著店裡一件毛衣不肯伸手,
“你們店裡丟了我的衣服,肯定要賠一件新的給我。”
穿了工作服的營業員去搶那件毛衣,急急的說道,
“你直接拿店裡的衣服肯定不行!”
林娟在旁邊說道,
“你自己的衣服丟了,你也有責任,怎麼可以全賴我們店子。”
另一個員工把事情經過告訴了林月月。
原來胖女人試了店裡一件189元的毛衣,出來照了一下鏡子,回頭卻發現自己在試衣間的舊毛衣不見了。
營業員幫忙找了一個遍也沒有找到,突然想起剛才有好幾個女人試衣服。
其中有兩個是穿了新毛衣打包了舊毛衣,也不知道是不是把她的衣服也一起帶走了。
胖女人說自己的舊毛衣花了200多元,還沒穿幾次呢,所以想拿一件新的走。
見林月月來了,林娟走過來問,“我說一人一半的錢,五折給她,她還不同意呢?”
“實在不行就報警吧!”
胖女人一聽要報警,頓了一下,有點害怕了,但隨後還是揮著手叫囂著說,
“報警最好,我就不相信還沒天理了,我在這裡就試一下衣服就丟了毛衣,還不賠一件新的給我。”
林娟不想報警,為了一件衣服去警局,太麻煩了,吵吵鬨鬨的還會影響店裡的生意,到時候損失就不止一件毛衣了。
林月月打量了一下胖女人,不像是一個講究的人,外套褲子穿著也很普通,不像是丟了200多元毛衣的人。
她說的明顯是假話,就算真丟了一件毛衣,估計也就是幾十塊的。
林娟店裡都是高檔毛衣,很有可能處心積慮就是來訛一件好毛衣穿的。
她說報警也是想嚇唬一下胖女人,見她有點害怕了,又問她,
“和你一起試衣服的那幾個女人不會是你認識的吧,讓她們把衣服拿走,然後你再怪我們店子丟了你衣服,
如果是這樣的情況,那你就是騙衣服哦,警察來了肯定會查出來的。”
胖女人的語氣變了,對著林娟說道,
“你們報警我也不怕,但是我今天家裡還有事,我拿80塊錢買了這件毛衣算了,算我倒黴!”
說完從褲兜裡掏出80元往收銀台一放,拿著毛衣就跑,袋子也不要了。
林月月嗬斥她,
“五折是95元,不能少的,你彆跑。”
林娟朝林月月擺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