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吏部頒發的告身,王棣也是感慨良多。
前世奮鬥拚搏二十年方邁入處級乾部行列,也就是俗稱的“七品芝麻官”,那也是歡欣鼓舞之極,自我感覺無比良好,隻覺得人生達到了嶄新的高度。
現在呢?十幾歲的毛頭小子,便是主政一方的一縣之長了。嘖嘖,難怪那麼多人眼熱,沒有激起公憤就算是好的了。當然,也有不少人在等著看自己左支右絀出洋相吧。
話說這告身也挺有學問的,一葉知秋。
告身,是古代官員的任命書,凡入品者給告身。
告身不僅要記載受封官員的背景履曆,而且要主授官員和承辦人員的簽名蓋章。
這張告身的第一部分是程式化的任命辭,如王棣的閱曆才乾,擬授予何等官職等。
第二部分則是人事任命的過程中各級官員的確認簽名。
正是這些簽名讓王棣真正認識到此時官員是如何被委以重任的,又是如何的進一步的體現了宋代虛君共治的治國思想。
打頭簽名的宰相。
宋代皇帝在行政權利分配和人事任免的裁斷上,是很難為所欲為乾綱獨斷的,而是要“一切以宰執熟議其可否”,而且要是宰相認為皇帝的委任有問題是可以拒簽的。
如仁宗朝的宰相杜衍,對仁宗私發的手詔就一概不予放行,而且等攢到十幾封後當麵封還給皇帝。
仁宗也隻好稱讚說“助我多也”,可見皇帝想封官,須過宰相關。
緊接著簽名的是給事中。
給事中的權力責職是:掌管審讀中央頒降與地方上奏重要文書,不當者駁回,允可簽放。主要審閱中央頒發的文件,如有不當可以拒簽,這叫“封駁敕書”。
再接下來簽名的是中書舍人。
中書舍人是負責草擬詔命簽押文書的,要是發現獎懲除授不當,他也可以拒簽,這叫“封還詞頭”。
如熙寧年間,王安石想任命李定為監察禦史裡行,但李定是個小人,當時的中書舍人宋敏求堅決拒絕並辭職罷官,換彆人還是不辦,最後皇帝和宰相把中書舍人全換了,才搞定了李定的任命。
那麼,一個官員被任命後就一勞永逸了嗎?
答案是否定的,因為還有台諫官。
台諫官:台,禦史台,糾察百官,直屬皇帝;諫,諫諍朝政闕失,大則廷議,小則上封。
如果說前三關是官員任前監督防止帶病提拔的話,那麼台諫官的設置則是對用人不當的事後補救。
像前麵的李定剛上任沒多久就因台諫官彈劾而被罷免。
可見王棣拿到的這份告身是要層層把關,多重監管的。
縱觀整個任命流程,君權、相權、台諫權三權相對獨立相互製約,三者“各有職業不可相犯”,這種製度實質上是虛化君權,體現的正是趙宋王朝的祖宗家法——與士大夫共治天下。
這也難怪小皇帝迫不及待的想要親政、擺脫多方束約呢。
不過,“擇日赴任”而非“即日赴任”,倒是頗具人情味,畢竟王棣尚在新婚期間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