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出來了,想指著他們查清案子就白費。
這事多半是金家乾的,隻要金家打聲招呼,誰能給我做主?
[放大器!打電話給方局長!]我一個念頭,腦電波放大器悄悄啟動,電話就撥了出去。
可憐這兩個警察還不知道。
“鄭陽!出什麼事了?”放大器通過耳骨傳來第四局局長方誌友的聲音。
不過我沒跟他說話。
警察:“拿出你跟第四局有關係的憑證。”
“沒有!”
我這麼一說,兩個警察相互看看:
“現在我們懷疑你非法擁有危險機器,把你身上的東西都交出來。這機器狗我們要扣留!”
說來說去,就是想把旺財扣下吧?
“我說了,狗是第四局的,你想扣留,找第四局去。”
“啪!”警察又拍桌子:“剛才抓到的人要控告你指揮危險機械傷人,把你身上的東西交出來。”
我伸手就把槍掏了出來,“啪”一聲摔在桌子上。
兩個警察嚇了一跳。
要不是他們沒帶槍,保證會掏槍。
“你還有槍?”
我把持槍證也掏了出來:“看清楚了,第四局核發的持槍證。”
這可能已經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了,一個警察出去,另一個警察拿起槍看看。
“鄭陽是吧?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。”
“你想讓我交代什麼?”
“你是怎麼指揮這狗傷人的。那個人脊柱都踩骨折了,沒死就不錯了,你這是大罪。”
看到第四局的持槍證還敢這麼說?
我看看四周,倒是有個執法記錄儀,可惜燈是滅的,剛才還亮著。
“我也勸你想好了再審我,彆到時這身警服穿不上。”
“你!我看你就是個慣犯,嘴硬對你沒好處。”
警察說著站了起來,我一個念頭,旺財也站了起來。
警察又嚇了一跳:“它怎麼回事?”
“這是第四局為了保護我給我配的,你要是想對我怎麼樣,它不會答應。”
“你!”
警察站在那裡眼珠子轉了轉,掏出電話就出了審訊室。
我又是一個念頭,蝰蛇從我手腕上下來,快速追著那警察去了外麵。
方誌友又說道:“鄭陽!你彆著急,你在哪兒?我讓人去找你。”
“嗯!我在申城老城區附近的分局。”
我說完,耳邊傳來那警察的聲音:
“喂!金總!這小子有點紮手啊!他跟第四局有關係……隻要扣押那狗就行是吧?好好!”
警察打完電話就往回走,蝰蛇先一步回到我手腕上。
“鄭陽!你說這狗是第四局的,現在你也沒證據是吧?還有這槍和持槍證,我們也得核實真假。
而且這是縱火案還是故意傷人案,我們也得調查。
這樣好了,你先回去等消息。不許離開申城,我們隨時找你。”
這是金燕給他們下命令了吧?按他說的,我也算犯罪嫌疑人,就這麼放了?
我沒槍沒狗,金燕就以為能收拾了我是吧?
“行啊?那你們不送送我?我車都燒了。”
“廢什麼話?自己回去!”
“走就走!”我說著站起身,
慢慢悠悠地往外走。
金燕讓警察放了我,她肯定派人在警局外麵堵我。
我要等第四局的人過來。
可那警察就在後麵跟著:“快點!”
瑪德!我要看看他們敢不敢在警局門口動手。
我走出警局大門,接著就站在門口。
奇怪,警察並沒趕我走。
很快,一輛出租車停在我麵前:“小阿弟!打車走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