寸頭青年一聽,心中暗喜,笑道:“翻篇就好……馮哥,兄弟說得在理,沒必要這麼鋪張。
再說了,你們遠道而來,怎麼能讓你請客呢,不管咋說,我和常術才是東道主啊!”
他把那張十元大鈔放回馮正良麵前,又轉頭看向宋陽,笑著問:“那我就隨便點啦,要不要再來點酒?”
酒?出門在外,酒可是個敏感物件。
但轉念想到馮正良和這兩人許久未見,不喝點酒似乎也說不過去,於是宋陽微微點頭:“可以來點,不過我喝不了多少,頂多二兩。”
其實二兩遠不是宋陽的酒量極限,隻是他身上帶著貴重的崹參,還是少喝點,時刻保持清醒為妙。
寸頭青年轉身去櫃台開票,領了標著菜肴的白鐵皮圓片後,到櫥窗跟廚師交代菜品。
這時,馮正良招呼受傷的疤痕青年坐下,然後向宋陽介紹道:“妹夫,這兩位是我在北大荒農場當知青那會兒,最鐵的兄弟。
寸頭的叫餘建橋,胸口有疤的叫何常術。我們三個,那可是過命的交情。你瞧瞧常術胸口這疤,可不是刀傷,是被狼抓的。”
宋陽仔細一看,果然,那傷口看著觸目驚心,確實是爪痕。除了那條又長又明顯的疤痕,他胸口還有好幾道不太顯眼的痕跡,扭扭曲曲的,像極了蜈蚣。
宋陽對此頗感興趣,於是問道:“這是咋回事啊?”
馮正良思索片刻,緩緩講了起來:“我第一次遇到狼,說起來還挺糗的……那次,我差點把自己作死。”
馮正良當初腦門一熱,跟著彆人跑到東北當知青,去的地方叫梧桐河套,那地方還保留著半原始的模樣,四周都是沼澤地,荊棘雜草叢生。
他這人平日裡性格活潑,身材看著單薄,卻是個籃球高手,為人也很隨和,沒過多久,就在場部贏得了不少人的好感。
而且他對書法特彆癡迷,每天乾完活,就喜歡在田間地頭拿根小樹棍在地上練字。
指導員瞧見他寫的大字漂亮,便讓他負責出板報。
他那一手漂亮的粉筆字,讓農場職工都誇他是才子。
就這麼在農場待了兩年,馮正良名氣越來越大,連場部的廣播員,漂亮的女知青苗竹清都對他心生欣賞。
沒過多久,兩人就談起了朋友。
這可把不少人給眼紅壞了,畢竟愛慕苗竹清的人可不在少數。
有一天,大家閒著沒事,馮正良像往常一樣拿著樹棍在地上寫字。
結果有人發現,他寫在地上的字稍微排列組合一下,竟是一句犯忌諱的話。
這可成了某些人極好的把柄,於是他就被舉報了。
從那以後,馮正良一次次在會上被批評教育,身邊的朋友同事都怕受牽連,紛紛躲著他,還時不時挖苦嘲笑他。
就連苗竹清也毫不猶豫地選擇分手,跟他撇清關係。
馮正良苦笑著歎了口氣,對宋陽說:“妹夫啊,你是不知道,那時候我覺得活著太累了,感覺一切都完了。你可能想象不到,像我這樣的人,居然會乾出傻事。
那是個星期天上午,我留了封遺書,聲明自己隻是單純練字,沒有彆的意思。我打算跳進梧桐河,用河水洗淨身上的汙名。”
宋陽聽著,心裡很是感慨,沒想到馮正良還有這樣一段經曆。
那些年,類似的荒唐事屢見不鮮,他也不知該如何安慰,隻能默默歎了口氣。
馮正良接著說道:“我會遊泳啊,就這麼跳進河裡可不容易淹死,所以我帶了根繩子,打算把自己手腳綁上再跳。
我先去副食品商店買了兩斤點心,想著死之前好歹吃飽肚子,做個飽死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