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茅南春偏擺出一副“孤寡老婆子人儘可欺”的可憐模樣,他們既不能真對她動粗,也不能口出惡言。
長安遍地是眼睛,他們家裡人還要做官的,若是傳出“欺壓孤寡”的名聲,後果不堪設想。
地方土大戶可以一手遮天,但做官的除了佞臣,又有幾個可以絲毫不顧忌名聲。
哪怕靳梅英和齊慧容想要起身幫腔,也是顧慮重重。
這會不由得可憐起靳月靈來,在這麼個擅長用軟刀子傷人的婆婆手下磋磨了好幾年,當真是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出。
卻不知,茅南春這次來“求和”博取憐惜,本就不會說靳月靈半個“不好”。
若是靳月靈是個悍婦,她又何必費儘心機請她回家?
她就是要借著靳月靈是好兒媳的由頭,把狠心拋棄婆母弟妹的罪名扣在她頭上。
鬱修明在大理寺任職多年,成天和窮凶極惡、狡言善辯的罪犯打交道,見過的“可憐人”、“可恨人”不計其數。
茅南春這點手段,在“專業人士”麵前,著實有些不夠看。
他先前隻是覺得靳華清有些“胡鬨”,但也僅限於胡鬨而已。
可不是茅南春這種,恃弱淩強的做派。
更何況,茅南春說了這麼多,沒一句指責靳月靈,反倒全是誇讚。
前婆婆的這番銳評,更坐實了靳月靈是個好兒媳的事實。
第一段婚姻雞飛狗跳,靳月靈往後總能安下心來,和柯樂山好好過日子。
鬱修明知道,再由著茅南春鬨下去,明日兩家人就要成為長安的笑話了。
他清了清嗓子,往前站了一步,朗聲道:“《戶婚律》中有言,‘諸夫喪服除,而欲守誌,非女之祖父母、父母而強嫁之者,徒一年’。”
“諸位,可知這句話是何意?”
滿屋子的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誰會閒著沒事研究《戶婚律》!
鬱修明不以為忤,繼續解釋道:“字麵意思就是,丈夫去世、喪服期滿後,除了女方的祖父母、父母之外,任何人不得強迫女子的改嫁,若是強行乾涉,按律要判處一年徒刑。”
他目光灼灼地看向茅南春,“換言之,靳娘子大歸後,她的主婚權就回到祖父母、父母手中。前夫家沒有任何權力強行要求她守節或改嫁。”
靳梅英眼前一亮,她當然知曉鬱修明是男方家人,這時候站出來說話,意義不言自明。
當即發作起來,指著茅南春說道:“茅娘子,我敬你是家中故交,才對你客氣三分!可你剛才說把我侄女風風光光嫁出去,這話算什麼意思?我侄女的婚事,輪得到你來做主嗎?我們靳家有的是人在,還輪不到外人來指手畫腳!”
靳母也立刻反應過來,學著茅南春先前的招數,掏出帕子按壓在眼角,聲音帶著哭腔,“可憐我女兒青春守寡,我這個做娘的,隻想她能找個好人家,夫妻圓滿,讓我早點抱個大外孫,這要求算高嗎?”
“這是我親自看好的女婿,明日,她嫁也得嫁,不嫁也得嫁!”
她說著,上前一把抓住茅南春的手,忍著內心的嫌棄,急切地說道:“你既然口口聲聲說憐惜她,怎麼能眼睜睜看著她背負上‘不孝’的名聲?可憐她祖父,一把老骨頭從老家趕來長安,就是為了親眼看著孫女出嫁,你忍心讓他老人家失望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