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參加林燕燕的婚禮,林晚檸特意去百貨公司買了套新衣服。
此時的季節已入深秋,她選了件白色羊毛外套,裡麵搭一條咖白格子毛呢長裙。
一向習慣穿平底鞋的她,破天荒選了雙高跟的小皮鞋,整個人看上去洋氣極了。
宋彥白見她這樣一身打扮出來,眼前一亮,
“真漂亮!很適合你,簡直和電影畫報上的明星一樣。”
售貨員也跟著誇讚道,
“是啊,彆人也試過這一身,跟你穿上的效果差遠了,妹子,我看這一身就你了!”
林晚檸被誇得有點不好意思,小臉掛了一抹紅暈,站在鏡子前左看右看,自己也十分滿意。
隨即問道,“行,這一套多少錢?”
售貨員看了一眼價簽,
“裙子一百一十元,羊毛外套一百五十元,一共兩百六十元。”
早就猜到這一身不便宜,可還是沒想到這麼貴,林晚檸有些猶豫了。
“這外套可是開司米的,高檔料子,彆的可不能比,這一身穿出去,不知得吸引多少眼球呢。”
售貨員說著,又指了指林晚檸身上的毛呢長裙,
“還有這長裙,也是名牌的,滿大街都見不到幾條,剩的不多了才有這個價格,真的不貴的。”
要是彆人試,她還不一定有這個心情費口舌,可這丫頭穿上實在是太好看了,拍張照片的話,直接都能當海報了。
“就這樣吧,我來買。”
宋彥白說著就要掏錢,林晚檸嚇了一跳,連忙阻止他。
“彥白哥,你這是乾什麼?”
宋彥白笑了笑了,
“沒關係,你這個月才剛開始坐診,肯定還沒拿到工資呢,等有錢再還我就行。”
“是啊,丫頭,這麼好的衣服,下次來可就不一定還在了,到時候我都替你可惜了。”
售貨員順水推舟,附和了一句。
林晚檸聞言,又看了一眼鏡子中的自己,咬咬牙,決定還是要了。
趁著年輕,不穿白不穿,等老了,再好的衣服也穿不出年輕時的味道了。
更何況,她想讓秦家人知道自己現在過得不錯,而不是離了他們就活不了。
“那好吧,彥白哥,那你先替我付了,下個月我拿到錢還你。”
話雖這麼說,但林晚檸很清楚,買這件衣服的錢,估計要分好幾個月才能還得清。
一套衣服兩百六,她的工資一個月才一百一十元。
不過,這身衣服實在太好看了,要是錯過的話,實在可惜。
買了林晚檸的衣服,兩人又一起去男裝區。
可宋彥白似乎沒什麼耐心,看了兩眼就轉頭問林晚檸,
“晚檸妹妹,你幫我挑挑看,哪身衣服適合我。”
林晚檸微微一愣,有點詫異。
雖說宋彥白是跟自己一個村子長起來的孩子,可宋彥白從小就顯得不像鄉下人。
不僅愛乾淨,對自己的穿著也有要求。
就算是和其他孩子穿差不多的衣服,在他身上,也總是能顯出不一樣的氣質。
所以,潛意識中,林晚檸覺得宋彥白不會把選擇衣服這種事情交給彆人。
“彥白哥,你就這麼相信我的眼光?”
宋彥白笑了,
“當然了,你自己那身衣服就很好看,眼光肯定差不了。而且,既然是我們一起去參加林燕燕的婚禮,那我們的衣服得相得益彰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