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建黨一眼認出來,這就是周大富和沈海燕的孩子。
“這孩子身上的胎記,和周大富說的一模一樣,絕對錯不了。”
原來,周大富報案時,把愛人和孩子相貌衣著,還有身上的胎記,都詳細地告訴了警察。
其中這青色圓形胎記,就是他孩子特征之一。
“李隊長,你又立大功了,你真是我的吉星!”韓建黨很激動地說道,言語十分興奮。
這起拐賣婦女兒童的人口失蹤案子,是大案子,市一局將其列為重點偵破案件。
韓建黨最近這幾天都在忙這案子,忙著昏天地暗心力交瘁,沒想到這下鄉一趟,竟然在李浪這裡直接偵破了案子。
“韓警官,你確定這孩子……是那個售貨員女同誌的?”李浪問。
“確定,百分百錯不了。”韓建黨很肯定地點頭。
韓建黨轉頭一瞥,瞥見放在一角的白毛狼王獸皮。
“就是這狼吃了沈海燕?”
“對,是這頭白毛狼王,我是在肚子裡發現半截手指,和腿骨還有頭發的。”李浪點頭。
“那半截手指和腿骨呢?”韓建黨問。
“丟山上了……”李浪沒有隱瞞。
在他們雙水村,獵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,趕山打獵,一旦出現意外,比如遇到了熊瞎子被熊瞎子吃了,一般都自行處理,不會到派出所報警。
一來是麻煩,鎮上派出所離村裡幾十公裡;
二來是警察權威,辦案子要走流程,手續繁瑣,比如錄口供驗屍之類,村裡人怕麻煩,一般不通知警察。
被野獸咬死,那就認命了,運氣不好沒辦法,能找到屍體那就抬下山埋了,找不到那就挖個墳,放點穿過的衣服鞋子,以後後代好燒紙祭拜。
李浪在狼王肚子裡發現女人手指腿骨頭發,要不是今天韓建黨下鄉來他家,他都忘了這事。
“那狼王屍體呢?”韓建黨又問。
“俺們分了。”馬老大插嘴道。
狼王和群狼,上千斤的肉,十幾個獵人分,每個人能分到上百斤肉。
“韓警官,狼王我們剖腹了,胃袋全丟山上了。”李浪隻好如實道。
韓建黨也就死了心,他多少也清楚一點獵人的打獵習慣,也就不再追問。
他之所以要看屍體,是想確證一下,被狼王吃掉的究竟是不是沈海燕。
辦案子要講證據,要人證物證,這孩子在狼窩找到,被吃掉的女人也不一定是沈海燕,也有可能是彆的婦女同誌。
或許沈海燕還活著也說不定,隻是走丟了或者被人拐走了。
“韓警官,我還在狼肚子裡發現了這個……”
李浪從褲兜裡摸出一枚泛著金光的戒指,遞了過去。
一看到這枚熟悉的金戒指,韓建黨就歎了口氣。
“人證物證都有了,這被白毛狼王吃掉的人,十有八九就是沈海燕了。”
“那看來這孩子找到親人了。”李浪點頭,也鬆了一口氣。
幫小嬰兒找家人,他原本想著要花費幾天,沒想到竟然這麼順利。
韓建黨一來,機緣巧合,就給解決了。
“李隊長,這孩子勞煩你看著點,我得去鎮公安局一趟,報個信。”
韓建黨說著,就要奪門而出,騎上他那輛嶄新的二八大杠,往鎮上派出所趕去。
來回三十多公裡山路,全靠韓警官兩條腿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