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蘇彬接過合同就把它放到一旁。
趙總也是心領神會,看來眼前這兩人的關係肯定不止是藝人和經紀人這麼簡單。
片刻後,張強合上合同,有些嚴肅的開口道:“趙總,季主管,這份合同你們審過嗎?”
趙念昭臉上依舊保持著淡淡的微笑,開口道:“當然,這份合同是我和雪兒一起擬的,張先生覺得有問題嗎?”
“那您的這份合同有沒有和您母公司,傳遞娛樂那邊報備過。”
蘇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,張強怎麼一下子說話變得如此認真,甚至有些咄咄逼人。
“趙總就是傳遞娛樂的法人代表,你不用擔心這份合同的效力。”季冬雪不知為何,說話的語氣也變得冷淡了起來。
作為會議室內唯一沒有看過合同的人,蘇彬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
“張先生,您是覺得我們開出的條件不夠好嗎,有什麼不妥的地方,您可以直說。”
“不是,趙總您誤會我了,我是覺得,這份合同是不是給予藝人太多自由了。”
張強一邊說,一邊給蘇彬使眼色,讓他也看看合同。
蘇彬拿起合同,仔細的一條條看了起來。
“趙總,您確定這份合同沒問題嗎?”蘇彬深呼吸一口,才緩緩開口道。
他越看越覺得這份合同簡直離譜,一般在業內,新簽約的藝人和經紀公司的分成一般是五五分,這仿佛是行業內部的一個平衡點,確保了雙方都能在合作中找到立足之地。
隨著藝人知名度的提升,這個平衡點會逐漸傾斜。
那些紅透半邊天的明星,他們的名字和麵孔具有了足夠的市場價值,因此,他們開始能夠要求更高的分成比例。
在某些情況下,當紅明星甚至能夠拿到高達八成的利益,這不僅是他們個人努力的回報,也是市場對他們影響力的認可。
或者說,是公司為了留下藝人的一種激勵手段。
隨著知名度的提升,演員拿到手的比例會越來越高,公司的當紅明星,甚至可以拿到八成的利益。
可是在這份合同中,蘇彬竟然被賦予了七成的利益分成,而經紀公司僅保留三成,這在業界實屬罕見。
更令他驚訝的是,在商業代言類的報酬上,公司甚至隻要求兩成。
而這份合同直接給到了蘇彬七成,公司隻占三成,商業代言類的報酬甚至公司隻要兩成。
這樣的條款,無疑是對蘇彬個人業務能力的極大肯定,也顯示了公司對他的未來發展充滿信心。
除此之外,合同中還明確規定,除了公司每年必須進行的集體宣傳外,蘇彬不會被強迫參與任何其他的代言項目。
這意味著蘇彬將擁有更大的自由度來選擇自己感興趣的項目,可以更加專注於自己想要發展的領域。
在暗流湧動的娛樂圈中,這樣的自由度幾乎是不可多得的。
並且每年除了公司需要做的集體宣傳外,並不會強迫蘇彬做其他的代言項目。
“合同你們還滿意嗎,這已經是和李依桐,趙露絲幾乎相同的條款,也是我們能拿出的最大誠意了。”
趙念昭臉上依舊是那溫柔的笑容,仿佛她早就猜到了結果,這份合同是兩人不可能拒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