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鳴突然聲音哽咽的看了過來。
“你知道嗎?那天,我媽穿著幾年前的衣服,衣服上補丁摞著補丁,腳上穿的,是撿人家不要的爛衣服,剪下能用的部分,自己打的布鞋。
而我呢!身上的襯衣是我爸沒帶走的襯衣,十幾年的衣服都已經泛黃到洗不出本來的顏色了。
我腳上穿的,還是我媽從垃圾堆裡撿回來的白網鞋。
可是那個女人出現在我們麵前的時候,一身當時最流行的碎花裙子,腳上穿的,是光亮的高跟皮鞋。
我永遠都忘不了,那女人腳上的絲襪。因為那樣的一雙絲襪,是我們家半個月的生活費。”
陸鳴突然轉過頭去,沉默了很久才又開的口。
“他們的女兒,穿著白雪公主一樣的裙子,指著我說,媽媽他們是要飯的嗎?”
周春花低下了頭。
一個家庭對於孩子來說,遠比大人想象的重要。
在孩子眼裡,父母就是他的天和地。
發生在這種,對陸鳴而言,無異於天塌了。
這也難怪他高一的時候,會突然變了一個人。
設身處地地去想,誰又還會有心思讀書呢!
“你母親如果有勇氣離婚就好了。”周春花想,如果離婚了,就不會變成現在這樣了。
“嗬嗬……”陸鳴突然笑了。
隻是那笑聲中,帶著悲涼和怨恨。
“是啊!可是我媽說,她下半輩子被人瞧不起也好,被人貶低也罷,她都無所謂。但是她不能不為我考慮,她不想彆人對我指指點點,不想彆人說我是沒爹的孩子。
她甚至擔心如果離婚了,我外公外婆會因此被人看不起,因此而丟臉。可她唯獨沒有考慮過自己。”
周春花沉默了。
回想那個年代,無論發生什麼都不離婚才是大多數人的選擇。
畢竟在那個時候,離婚的女人是被彆人看不起的。
有些父母甚至會說,隻要沒把你打死,你就得好好在婆家過日子,他們丟不起這個人!
於是那個年代的很多女人,寧願被她老公打死打殘,也不願意離婚。
這或許就是那個年代的女人的悲哀吧。
“所以我媽即使被他們侮辱,依舊求我爸不要離婚。她甚至願意讓我爸和那個女人生活在一起,即使不給我們錢,隻要不離婚就好。
可是那女人轉過身,就卷了我爸的錢走了。我爸的公司,也因為斷了資金鏈而倒閉。他開始酗酒,開始家暴。
他說,如果我媽當時同意離婚,他就不會什麼都沒有。每次他在外麵喝了酒回來,就算我媽睡下了,也要把我媽拉起來打一頓。
而且每次下手,都比上一次更加嚴重。可是即便如此,我媽也不願意離婚。直到……”
陸鳴突然停了下來。
周春花不解的看過去,隻見陸鳴渾身緊繃,拳頭握得青筋暴跳的說:“直到我失手打死了他。”
周春花心裡咯噔一下。
“可是……你……”
她記得,陸鳴隻是請了一星期的病假,並沒有……進少管所。
陸鳴就像是聽到了她心中的疑惑似的,說道:“是啊!我沒有進少管所,因為我媽替我頂了罪。
我奶奶深明大義,出具了諒解書,我媽被判了無期。可是在裡麵不到一個月,她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,沒有人知道,她在裡麵發生了什麼。”
周春花不敢相信的看向陸鳴。
陸鳴卻是嗬嗬一笑:“所以婚姻除了禁錮我媽的一生,到底給了她什麼好處呢?”
周春花無言以對。
是啊!
沒結婚的時候,打人是故意傷害,是犯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