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上次在我大伯家,你說在創業,有自己的公司,是這樣嗎?”趙雨晴好奇道。
見趙雨晴這麼說,我放下筷子:“這個公司是我姐的,是她離婚後唯一得到的婚後財產,目前公司運營狀態還算不錯,然後我這邊正在起品牌賬號,代言也剛剛搞定,等過兩天我需要去一趟深城和孫總見個麵,看看能不能合作,如果可以的話,那麼我姐的這個公司就可以穩定下來了。”
“也就是說,這個公司不是你的,是你姐的!所以你有股份嗎?”趙雨晴好奇地看著我。
“沒有。”
“那你這麼忙,你圖什麼?”
“嗯?”
我驚訝地打量趙雨晴,我突然發現她好像特彆在意這件事。
“你現在搞定了代言,然後你要運營賬號,你還要去找孫總合作,你做這麼多,你得到的是什麼?”
趙雨晴的問題很犀利,他問的我有點尬。
我能得到什麼?
隻要我能拿下寶姿麗公司和孫總的合作,那麼我就可以得到公司的股份,這是我和玲姐之前就談好的,而除了股份之外,就是業績和年底分紅,可以說這個合作對公司和對我都非常重要,因為合作談成就等於可以撿錢。
但這件事我要和趙雨晴說嗎?目前似乎還不到這個地步吧?
“提成呀,提成肯定有,然後我業績好,我可以做銷售經理,年底獎金也會多一點。”我笑道。
“這樣呀?”趙雨晴若有所思地點點頭。
“對,這樣不是挺好嘛。”
“好吧。”
和趙雨晴吃過飯,我們對著酒店的方向走去,而這時候趙雨晴她突然看了看時間。
“怎麼了?”
“我明天要早起的,不能太晚回家,那麼我們下次再見唄?”
“你昨天不還說打算和我吃飯看電影嘛?電影不看了?”
“哎呀,我明天要上班的。”
“行。”
...
接下來的時間,我見趙雨晴叫了一輛滴滴,就離開了我的視線。
照這個情況發展下去,應該國慶的時候,她不會約我一起回老家。
也對,這樣挺好。
回到酒店,我衝了個熱水澡,剛換上睡衣躺床上,就見高冰蘭給我發信息。
“在乾嘛呢?”
“我在酒店。”
我這句話剛發出去,高冰蘭的電話就過來了。
“你在酒店乾嘛?”
見高冰蘭這麼問,我有些苦笑。
難道我要說本來我和玲姐住一起的,然後你來陪玲姐了,所以我搬出去的嗎?
“這兩天招待代言人,給代言人住的酒店代言人沒住,所以我住了。”我隻能信口雌黃。
“你挺會享受呀,這件事你姐知道嗎?”
“你千萬彆告訴她,不然她會說我濫用公司資源,說代言人不住可以退房,會說我亂花錢的。”我假裝害怕。
“神經,我有病呀說這個,你姐要連這點錢都計較,她還開什麼公司?”高冰蘭沒好氣地說道。
“好像是唉,高姐你說的對。”
“哪家酒店,發個定位我看看。”
“噢噢。”
把定位發給高冰蘭,我突然意識到什麼。
不對呀,高冰蘭不是這兩天都住玲姐家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