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本來是想救人,下水後,我腿抽筋,而且發現人已經死了,所以上來了。”
“發現人死了,為什麼不報警?”
“我當時是海州電視台的新聞主播,也算公眾人物,我不想惹事。”
“我們看過當年林誌堅酒駕導致墜湖的卷宗中,沒有你一個字,你全程隱形,如果不是這則監控突然出現,我們也不知道原來林誌堅的死,和你有關。”
“我說過,我是公眾人物,我很愛惜自己的工作。”
“那有沒有可能,林誌堅墜湖後,其實並沒有死。還是有自救的可能,是你下去之後,殺了他,或者,你不需要動手,你隻需要確保他沒有生還的可能。你看著他死了,你才上岸離開。否則,以正常人的邏輯,你至少也該把人救出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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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雨時這時笑了:“法律並沒有規定,我們每個人遇到事故,都有見義勇為的義務。我不是醫生,也不是專業的救生員,我出於自保,袖手旁觀,有什麼問題?”
審問的警察換了方向:“好,那我們來聊聊,你和林誌堅當晚聊了什麼?”
陸雨時:“年紀大了,這都是十幾年前的事了,我也記不太清了。”
警察:“你跟林誌堅是怎麼認識的?”
陸雨時想到第一次見到林誌堅的時候,是在一燈書店,林誌堅抓著“林薔”的頭發,找她要錢,不知道是第幾次了。
第幾次要錢。
第幾次抓她的頭發。
所以她小時候才不喜歡留長發吧。
好不容易留長的頭發,卻被那麼用力抓著,肯定很疼。
但又已經習以為常了,臉上沒有任何情緒,隻是在聽說林誌堅要去京州找“她”時,突然拿了一把小刀遞給林誌堅。
“好啊,你帶著我的屍體一起去找她吧。她看到我的屍體就會知道,是你逼死了我。她這輩子都不會放過你。更不會給你一分錢。”
說著,還笑了,笑中帶淚的。
陸雨時當時怔在原地,內心受到了很大的震動。
“在書店認識的,我家樓下有一家書店,書店有一個女大學生做兼職,叫林薔。是林誌堅的女兒,也就是我現在妻子的雙胞胎姐姐。”
“我經常去書店,所以就認識了。”
警察又問:“你跟林薔是什麼關係?”
陸雨時喝了一口水,淡道:“前女友。”
警察:“你前女友在你結婚當天墜樓死了,三年後她妹妹來了海州工作,你又追求她妹妹?”
陸雨時:“這是我的個人感情問題,我不想回答。”
警察又問:“你前女友在你結婚當天墜樓而死,會不會就是自殺,因為知道是你害死了她爸爸,你還拋棄了她。據我們調查所知,你跟她在一起時,從未公開過你們的關係。換言之,她隻是你的地下情人。”
陸雨時看了一眼窗外:“和案子無關的問題,我都不想回答。”
警察最後問了一句:「林誌堅也好,金柯也罷,你是致力於要殺死每一個欺負過她們姐妹倆的人嗎?」
陸雨時打了個哈欠:“這隻是你毫無根據的猜測。如果你有證據,請拿出來。”
應對完警察的審問,還要應對齊頌和李昂。
視頻在網上公開後,有很多人在評論區帶節奏,評論點讚第一條是,「可惜了,水下沒有監控。」
「穿著西裝的不一定是新聞主播,霸道總裁,還有可能是殺人凶手」
「所以,他害死了姐姐,後來又霸占了妹妹。」
「不止霸占了妹妹,聽說妹妹和他結婚前一個月,剛剛答應射擊運動員張燃的求婚,這貨是直接搶了自己的孫媳婦。」
……
齊頌和李昂臉色很難看。
一慣和顏悅色的齊頌,這時也有些生氣。
“張先生,我說過了,我是你的律師,你應該百分百信任我,任何和案子相關的線索和信息,你都不能對我有所隱瞞。”
李昂因為之前已經從林薇口中聽過這樣的猜測,因此看見視頻時,並沒有過多意外,隻是在心裡感慨了一句,這兩口子還真是心有靈犀。
陸雨時給齊頌倒了杯水,又看向李昂。
李昂一臉莫名:“你看我乾嘛?”
陸雨時還有些意外,原本以為視頻在網絡上發酵之後,林薇看見後,又會讓李昂替她轉達一下“問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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