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霆坤從來沒有見過沈初音穿旗袍,所以她這身伴娘旗袍服穿在身上,站在他麵前,讓霍霆坤頗有些移不開眼。
今天的淡妝和旗袍讓她看上去有一種成熟的韻味美。
很不同於以往的溫婉乖甜風格。
旗袍本就顯身材,慕淺是給她們量身尺寸定造的,花色和布料都是最好的,就連款式都是精挑細選的。
改良過的旗袍,斜領露出鎖骨,成熟中帶著點點俏皮的小心思。
收腰,裙子下側開叉到膝蓋往上一點點,透著小小的性感。
沈初音身材很好,這件旗袍實在很襯她。
她皮膚有多好,霍霆坤也見識過,很容易留印子。
霍霆坤眼底藏著炙熱,被他壓著。
得虧今天是他小叔的婚禮,他得以站在她麵前,得到她很久沒有給過的笑容。
如果當年他沒有隱婚。
如果他和她也有一場婚禮。
他也會西裝革履,帶著伴郎團,來接她。
可惜沒有如果。
她嫁給他,沒有穿上婚紗。
潦草成為他霍家婦,還受他冷眼。
婚禮熱鬨,孟勳和江赫、沈延他們在一旁起哄,紅色的雙喜隨處可見。
越發將他心底的悔意發酵。
“我們等著聽呐。”
沈初音嗓子嬌甜,拉回霍霆坤的思緒。
她參加婚禮,是伴娘。
看到慕淺穿著婚紗,看著這熱鬨喜慶的一切,會想起自己當初婚姻的潦草嗎?
會的吧。
霍霆坤人生裡從來沒有後悔這兩個字。
可現在這兩個字像磨心的刀,淩遲著他。
本就是矜貴桀驁的人,站在那,高大俊挺的一個,寬肩窄腰的,惹眼得很。
他站在她麵前。
垂眸看她。
眼裡情愫深深,偏他還隻能壓著,他笑了一下,如春雪初齊。
他說,“小叔全能型人才,自然什麼都會。唱了就能進去?”
霍霆坤話剛說完,紅豆從沈初音身後出來,也來了句,“可不止新郎要唱歌,伴郎也要。”
聽得紅豆聲音,站在霍霆坤身邊的司野立馬抬頭,看她。
隻一眼。
就再也移不開眼睛。
紅豆笑得燦爛極了,鑽石的長耳墜都跟著輕晃,明眸皓齒、一顰一笑都是風情。
很少穿旗袍的她,竟然特彆驚豔。
霍霆坤聽到她的話,看了眼司野。
就見這人眼神深邃,直勾勾盯著人家。
霍霆坤剛要開口,司野就回答,“唱歌我擅長。”
紅豆看他一眼,笑了,問,“是嗎?我怎麼記得之前司大少說過不會唱呐?”
那時候紅豆才上大二。
然後有學長表白她們宿舍的一個女生。
追人追得轟轟烈烈,買花在宿舍樓下鋪成心型,拿著把吉他,對著她們女生宿舍樓就唱。
少年的勇敢總是獨一無二,值得讚賞的,何況是在大學裡麵。兩棟宿舍樓的人都跑出宿舍,朝樓下看。
男生宿舍樓那邊齊聲喊道,“答應他!答應他!”
她當時也跑出來看了。
臉上還敷著麵膜,和她們宿舍的女生一起,趴在宿舍樓牆那,往下看,她當時說了句,“他好勇敢、好浪漫。”
也許當時那個彈吉他,唱著歌的少年除了一腔喜歡一無所有,但是那晚上他追求自己所愛,那麼熱烈。
以自己覺得最浪漫的方式,唱出來,她就為他這份勇敢鼓掌。
也拿手機出來拍了照片和視頻。
然後發送給司野。